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学生活动中心维修工程变更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于2016年06月29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学生活动中心维修工程(GD-201606-174043-0037)(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采购文件修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更正事项、内容 1、将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评审表更正如下: 技术商务评审表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1 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项目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工艺,机械;对项目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可靠、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优:4-6分 项目总体安排合理,工艺、机械基本满足需要;对项目难点有相关的建议,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方案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中:2-3分 项目总体安排不合理,工艺,机械未能满足项目需要;或对项目难点无建议,项目质量保证措施、线形控制方案不可行。差:0-1分 6 2 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磋商文件对工期的要求,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优:4-5分 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中:2-3分 不准确,计划编制不合理,或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不可行。差:0-1分 5 3 安全、文明及其他保障措施 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措施,采用规范准确、清晰。优:3-5分 有基本合理的措施,采用规范准确。中:2分 安全文明、保障措施不力,或采用规范不正确。差: 0-1分 5 4 技术响应程度 报价方案对项目总体认识全面深刻性,论述完整清晰程度,总体组织是否符合实际、总体设计是否符合规范,总体计划是否合理,综合措施是否科学等指标综合考量,各供应商横向对比:优:3-4;良:2;差:0-1 4 5 人员配备 项目配备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造价人员(岗位证书)、主办施工员(岗位证书)、质检员(岗位证书),资料员(岗位证书)、材料员(岗位证书),配备架构齐全得2-5分;不齐全得0-1分。(配备人员需提供人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磋商日期前一年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公司任职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社保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或电话查询路径)。同时提供施工管理架构人员的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造价人员提供注册证或相关证书;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主办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提供对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以及所有相关人员的毕业证。) 5 6 同类项目业绩 2013 年至今完成过合同金额100万以上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以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合格报告为准),提供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8 分。 8 7 供应商资质 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一个得1分。 3 8 供应商信誉 近四年来四年获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4分;三年获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3分;二年获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2分;一年获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1分;不满足上述要求者,得 0分。 企业诚信等级证明(AAA级)得3分,不提供得0分;” 7 9 供应商经营状况 企业财务状况,提供2013、2014、2015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且三年盈利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3 10 2010年以来供应商获奖情况 横向对比各供应商的获奖情况,优得 4 分,良得 2 分,差不得分。 4 合计 50分 备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2.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第三条采购项目技术要求中:“★为保证项目质量,供应商的报价原则上不能低于采购预算金额85%,……如单价分析涉及综合定额消耗量的变动,须作进一步的分析说明并提供佐证材料,否则,当作废标处理。”更正为“★为保证项目质量,供应商的报价原则上不能低于采购预算金额85%,若低于采购预算金额的85%时须说明充分且可行的理由,不作说明或说明理由不充分可当作废标处理。这些分析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清单中每个项目子项及措施项目的单价分析(漏项视为理由不充分),主要用工人方式和计划人工日工资分析,主要材料选购方式及其主要材料的价格分析,主要机械成本分析,及其他分析。” 二、更正日期: 2016年7月14日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请在签收处签字盖章,回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0-83301107) 签收处: 公司盖章: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7月21日14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 |
联系人:李老师 | 联系电话:28854147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 |
联系人:龚智励 | 联系电话:020-62791717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杨先平 | 联系电话:020-62791717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