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光明小学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福州市光明小学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GC-G-2016-080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芳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12109、8331250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6月3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7月1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州市光明小学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台江区政府采购网(http://fztj.fjzfcg.gov.cn)
三、更正事项、内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08:00至2016年7月7日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延期变更为:2016年6月30日08:00至2016年7月20日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2日9:00,现延期变更为:2016年7月29日9:00。原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22日9:00,现延期变更为:2016年7月29日9:00。
注:上述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地方均作相应变更。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7页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更正为:
“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二)原招标文件第7页招标货物一览表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办[2013]3号通知精神,本次采购项目的主件为品目号3网络硬盘录像机,若有多家代理商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参加本项目(本次采购项目主件)投标的,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16.4.5条款中的规定执行。”
更正为: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办[2013]3号通知精神,本次采购项目的主件为品目号5液晶电视,若有多家代理商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参加本项目(本次采购项目主件)投标的,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16.4.5条款中的规定执行。”
(三)原招标文件第20页品目号6:台式电脑
“(3)内存:≥8GB DDR4 2133MHz;”
更正为:
“(3)内存:≥单根8GB DDR4 2133MHz;”
(四)原招标文件第20页品目号6:台式电脑
“(10)操作系统:预装正版Windows7操作系统(含标识、介质);”
更正为:
“(10)操作系统:出厂预装正版Windows10操作系统(含标识、介质);出厂预装正版OFFICE365办公软件(含标识、介质);”
(五) 原招标文件第20页品目号6:台式电脑
“(11) 整机所有部件含显示器原厂3年大客户保修,3年大客户免费上门服务,保修卡上标明最终用户信息,要求7*24全年无休服务,3小时到达现场,厂家直接发货到最终用户指定交货地点开箱,验收合格后,方能开箱。需包含上门安装调试,设备参数须完全符合和不可做任何修改,否则拒收。”
更正为
“(11) 整机所有部件含显示器原厂3年大客户保修,3年大客户免费上门服务,保修卡上标明最终用户信息,要求7*24全年无休服务,3小时到达现场,厂家直接发货到最终用户指定交货地点,验收合格后,方能开箱。以上所有配置必须在生产厂商预装出厂,保证包装完整,不接受中标供应商的私自拆封改配,否则拒收并追究其虚假应标责任。”
四、其它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光明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象园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0591-8757817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晓芳/0591-83312109、83312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