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国土资源局灵武市不动产数据整合建库项目(第二次)补充通知一
项目名称:灵武市不动产数据整合建库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灵财(采)2016065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微
项目联系电话:1819521884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6月2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7月1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灵武市不动产数据整合建库项目(第二次)
三、更正事项、内容:
灵武市不动产数据整合建库项目(第二次)补充通知一
招标人:灵武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张宏伟 联系电话:13519589508
招标代理公司: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微 联系电话:18195218845
各投标单位,灵武市不动产数据整合建库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投标单位保障灵武市不动产数据整合加工的成果能实现相关业务主体的无缝衔接和为了确保本次数据整理成果的高效利用,投标单位需保证本次项目生产成果在满足不动产数据库标准外还能满足灵武市国土资源局三维档案馆使用,确保原有三维档案成果与本次项目新增成果无缝衔接条款中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作为评审依据。要求的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为投标单位开具的承诺函,承诺函的格式见附件:
灵武市国土资源局
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3日
附件1
承诺函(一)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了 (项目名称)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
本次项目我方保障灵武市不动产数据整合加工的成果能实现相关业务主体的无缝衔接。
若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系统。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承诺函(二)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了 (项目名称)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
我方保证本次项目生产成果在满足不动产数据库标准外还能满足灵武市国土资源局三维档案馆使用,确保原有三维档案成果与本次项目新增成果无缝衔接。
若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系统。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灵武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北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宏伟 1351958950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宁夏灵武市西平街北侧枣园湖畔A区2#楼4号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微 18195218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