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NNZC2016-20088A 2015年市区道路大修工程江南大道路面维修工程(亭江路K0+44.575~K8+600)道路、排水工程5标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NNZC2016-20088A 2015年市区道路大修工程江南大道路面维修工程(亭江路K0+44.575~K8+600)道路、排水工程5标
项目编号:NNZC2016-20088A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东川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0113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0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7月1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NNZC2016-20088A 2015年市区道路大修工程江南大道路面维修工程(亭江路K0+44.575~K8+600)道路、排水工程5标 信息公告
原公告地址:南宁政府采购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项目编号:NNZC2016-20088A
项目名称:2015年市区道路大修工程江南大道路面维修工程(亭江路K0+44.575~K8+600)道路、排水工程5标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06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更改通知(1)
各投标人:
2015年市区道路大修工程江南大道路面维修工程(亭江路K0+44.575~K8+600)道路、排水工程5标项目(项目编号:NNZC2016-20088A)的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改:
1、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3)条款更改为“企业信誉实力评分标准”的企业实力评审的评审标准为“1. 企业2013年以来完成的工程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的,每个得2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个得4分)。 2. 企业2013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建筑业协会评选出的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每个得1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个得2分)。 3.企业2014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0.5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个得1分)。 4. 企业2015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0.2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个得0.4分)。 5. 企业2013年以来主编或主持完成国家级建设工法、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本行业协会颁发证书为准),每项得0.5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项得1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2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项得0.4分)。 6. 企业2014年以来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省级标准的(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本行业协会颁发证书为准),每项得0.2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项得0.4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1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项得0.2分)。”
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2、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第2.1.(3)条款改为“(3)混凝土工程采用预拌混凝土,满足《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通知》(南建质安[2016]18号)要求的,本工程必须使用高性能混凝土。”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方小清 0771-242694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赵东川 0771-5501136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方小青0771-2426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