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地税“以地控税以税节地”系统采购(GXZC2016-G3-1248-GTZB)采购文件更正公告(一)
项目名称:广西地税“以地控税 以税节地”系统采购(GXZC2016-G3-1248-GTZB)
项目编号:GXZC2016-G3-1248-GTZB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桂云、梁君素
项目联系电话:0771-202349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0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7月1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
原公告地址:--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地税“以地控税 以税节地”系统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G3-1248-GTZB
三、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信息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5号
联系人及电话:颜章晗;联系电话:0771-553818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四层D405
项目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771-2023496,传真:0771-2023672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7月4日
六、更正日期:2016年7月13日
七、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表”中的其他要求第1点项目验收原为:“(1)本项目要求开发时间为30天,项目中标供应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按时完成的,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对项目组织进行验收;项目中标供应商自签订合同之日30内不能按时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由采购人自项目签订合同30日后的次日对项目组织进行验收。”现更改为:“(1)本项目要求开发时间为45天,项目中标供应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按时完成的,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对项目组织进行验收;项目中标供应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不能按时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由采购人自项目签订合同45日后的次日对项目组织进行验收。”。
2、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第八条质量保证金第1点原为:“1、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款的20%,由甲方从货款中扣除。” 现更改为:“1.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款的10%,由甲方从货款中扣除。”。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二、评定方法”第2点“2、技术分”现更改为:“2、技术分………………………46分
(1)技术方案分(满分36分)
由评标委员会在打分前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优劣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然后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0.1~12分):提供项目技术方案方案,且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需求。
二档(12.1~24分):提供项目技术方案,较详细描述了系统的功能以及实现方式,技术方案可行,对系统体系结构、功能方面有较详细描述,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三档(24.1~36分):提供项目技术方案,系统功能及实现方式描述具体详细,完全满足项目的需要;技术方案可行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有一定的延展性,方案对系统体系结构、系统环境等方面有全面而详细的描述,对本方案所采用技术的优势有充分的分析。
(2)组织实施方案分(满分10分)
由评标委员会在打分前根据各投标人的组织实施方案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然后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0.1~3分:实施方案完整,实施计划可行,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能满足要求;
二档3.1~6分:实施方案完整清晰,实施计划完整可行,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能清晰;
三档6.1~10分:实施方案清晰、针对性强,实施计划完整明晰、可操作性强,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能清晰可控。”。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二、评定方法”第3点“售后服务分”现更改为:“3、售后服务分…………………10分
由评标委员会在打分前就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比较,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由各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0.1~3分):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简单、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评定为“一档”。
二档(3.1~6分):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可行,服务措施到位,能更好地为采购单位服务的,评定为“二档”。
三档(6.1~10分):投标人在广西南宁本地设立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并在本地有10名以上中级职称开发维护技术人员(提供开发维护技术人员花名册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近期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的,且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具体、有效,可操作性强,并提供实质性优惠措施的,评定为“三档”。”。
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二、评定方法”第4点“信誉业绩分”现更改为:“4、信誉业绩分……………………14分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包含计算机软件开发的(以证书复印件为准)的得2分,满分2分。
(2)投标人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测绘资质的(以证书复印件为准),乙级的得2分,甲级的得4分,满分4分。
(3)投标人2013年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4分。
(4)投标人2013年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的,每个得1分,满分4分(以提供的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6、本项目开标时间原为:“2016年7月26日上午9时”现更改为:“本项目开标时间现确定为:“2016年7月29日上午9时”。
7、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原为:“2016年7月26日上午9时前” 现更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现确定为:“2016年7月29日上午9时前”。
8、本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原为:“2016年7月25日18时前” 现更改为:本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现确定为:“2016年7月28日18时前”。
其他内容不变,请按上述更改执行。
特此公告。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3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颜章晗 0771-553818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六层D6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桂云、梁君素;联系电话:0771-2023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