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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福田区南园街道滨江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运营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3 10: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福田区南园街道滨江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运营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JX2016FTCG-F007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78003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0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7月1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福田区南园街道滨江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运营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7/t20160705_7002010.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关于福田区南园街道滨江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运营服务采购变更公告

 

各供应商:

我司于2016年7月5日发布的福田区南园街道滨江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运营服务采购(招标编号:JX2016FTCG-F007),现招标文件内容做变更如下:

1、招标文件第5页“评分标准”中“三、商务部分”第1项“有效业绩”变更为:

1

有效业绩

5

□不选

0分

■选分

  1. 评审标准:

每有一项有效业绩,得 1 分;以此类推。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最高不超过5分。

有效业绩定义:(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求同类业绩才属于有效业绩)

  1. 同类业绩指:社区服务中心项目运营服务;
  2. 业绩内容为:社工服务;
  3. 业绩金额为:50万元;
  4. 合同签订时间为2014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1. 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招标文件第6页“评分标准”中“三、商务部分”第3项“依法经营”中“纳税情况”变更为:

纳税情况

2

□不选

0分

■选分

  1. 评审标准:

投标人提供纳税缴纳证明且缴费情况正常的,得2分;否则,得0分。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1. 证明文件:

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1年(具体是指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纳税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招标文件第28页“二、商务要求”中第4项“违约责任”变更为:

通过市、区主管部门组织评估验收,对乙方在场地保障、人力资源、财务管理、服务管理、服务成果等方面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需达到合格。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胡先生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建艺大厦16

电  话:0755-83780036   83780211

传  真:0755-83780355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松岭路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欧小姐、0755-8362345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先生、0755-8378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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