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环境保护局污水处理剂(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二、变更内容:
1、原谈判文件中第四章项目主要内容: 1、采购货物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采购污水处理剂(聚合氯化铝)675吨。
(2)聚合氯化铝无机高分子混凝剂(液体),氧化铝含量为≥90%,PH≤5.
现变更为: 1、采购货物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采购污水处理剂(聚合氯化铝)675吨。
(2)聚合氯化铝无机高分子混凝剂(液体),氧化铝含量为≥10%,PH 3.5-5.0之间,盐基度 40%-90%.
2、谈判文件中相关内容做相应变更,其他不变。
3、原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 7月 13日9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新乡市凤泉区环境保护局会议室。
现变更为: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 7月 15日9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新乡市凤泉区环境保护局会议室。
4、原谈判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6年7月5日16:30时(以到帐时间为准);
现变更为:2016年7月14日16:30时(以到帐时间为准)。
三、招标人:新乡市凤泉区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人: 宋先生
电话:15637398809 电话:18163685560
四、监督单位及电话
凤泉区财政局:0373-3918272 凤泉区审计局:0373-3918001
凤泉区监察局:0373-3918210 凤泉区检察院:0373-3961010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