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外国人社会工作专项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zg2b.gov.cn)及代理机构媒体网站上发布的广州市越秀区外国人社会工作专项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77-16GZTP01D248)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 原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2、项目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最低工时 (小时/年) | 最高工时 (小时/年) | 服务期 |
外国人社会工作专项服务 | 1800.00 | 20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更正:
采购内容 | 最低工时 (小时/年) | 最高工时 (小时/年) | 服务期 |
外国人社会工作专项服务 | 14000.00 | 154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2. 原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二、服务需求(五)服务工作方法:3.社区工作方法“全年完成各类型个案共计60个,各类型小组服务30个,各类型社区服务50个。”更正为“全年完成各类型个案不少于60个,各类型小组服务不少于30个,各类型社区服务不少于50个。具体服务内容和指标量,根据中标服务总工时以及服务协议确定。项目运营过程,双方可根据实际开展情况协商修改。”
3. 原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三、项目评估及经费“(一)区来穗局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日常监督。中标人每月向区来穗局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项目中期、末期,区来穗局组织评估团队开展成效评估工作,并公布评估结果,有项目不合格的,取消中标人下一年度承办资格。”更正为“(一)区来穗局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日常监督。中标人每月向区来穗局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项目中期、末期,由市民政局组织评估团队开展成效评估工作,并公布评估结果,有项目不合格的,取消中标人下一年度承办资格。”
4. 原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四、项目运营要求“(二)投标人承诺派遣不少于8名全职人员,其中专业社工不得少于5人。(三)投标人须有承接社会购买服务单项人民币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项目经验,且项目评估(含中、末期评估)的“优良率”须达到60%以上(含60%)。有外国人社会服务经验,有一定的美誉度,可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和证明备查的机构优先。”更正为“(二)投标人承诺派遣不少于10名全职人员,其中专业社工不得少于7名。(三)投标人须有承接社会购买服务单项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项目经验,且项目评估(含中、末期评估)的“优良率”须达到60%以上(含60%)。有外国人社会服务经验,有一定的美誉度,可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和证明备查的机构优先。”
5. 原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四、项目运营要求“(六)投标人应拥有专业服务支持性资源,同时具备香港专业督导,督导具有多年香港社会服务经验,综合评价为优,为项目运作提供理论咨询和实务指导。(七)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拥有5年以上社会工作服务管理经验。”更正为“(六)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拥有5年以上社会工作服务管理经验。”
6. 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四、项目运营要求24评标方法
内容 | 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价格部分 |
权重 | 25% | 55% | 20% |
分值 | 25分 | 55分 | 20分 |
更正为
内容 | 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服务工时部分 |
权重 | 40% | 40% | 20% |
分值 | 40分 | 40分 | 20分 |
7. 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附表二:商务评分表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分 | |
1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根据投标人的规模、经验等情况进行横向比较, 优:5-6分;良:3-4分;一般:0-1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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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荣誉、获奖情况 | 2012年以来,投标人(含机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等个人或其所运营项目)获得外国人社会工作类项目省级奖项为3分;市级奖项为2分;区级奖项的为1分,本项累积最高分为7分,没有提供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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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同类项目服务水平 | 2014年至今同类政府购买服务评估优良率100%为6分;80%—90%为4分;60%-70%为2分;以下不得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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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负责人的经验和培训管理水平 | 根据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横向比较,提供资质证书、身份证、相关经历证明,优:5-6分;良:3-4分;一般:0-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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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5分 |
更正为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分 | |
1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根据投标人的规模、经验等情况进行横向比较, 优:7-10分;良:4-6分;一般:0-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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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荣誉、获奖情况 | 2012年以来,投标人(含机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等个人或其所运营项目)获得外国人社会工作类项目省级奖项为10分;市级奖项为7分;区级奖项的为3分,本项累计最高分为10分,没有提供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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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同类项目服务水平(主要是外国人社会工作服务的相关经验)
| 根据服务协议或合同、特色项目新闻稿、方案、评估报告等情况进行横向比较,优:4-5分;良:2-3分;一般:0-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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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负责人的经验和培训管理水平 | 根据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横向比较,提供资质证书、身份证、相关经历证明,优:10-15分;良:6-9分;一般:0-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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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40分 |
8. 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附表三:技术评分表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分 | |
1 | 对采购人需求的响应程度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部分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要求:16-20分 基本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差异:9-15分 个别条款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0-8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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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工作目标及管理方案(管理方案包括机构设立、运作流程、管理计划、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等) | 服务工作目标及管理方案详细、清晰、合理: 11-15分; 服务工作目标及管理方案较详细、清晰、合理:6-10分; 服务工作目标及管理方案有罗列但不清晰、不合理:0-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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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承诺和建议 | 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良好建议,以及提出相应的合理可行的解决办法: 服务承诺和建议清晰、合理: 8-10分; 服务承诺和建议清晰、基本合理:4-7分; 服务承诺和建议不合理:0-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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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围绕本项目目标制订的特色增值服务 | 根据投标人围绕本项目目标制订的特色增值服务进行横向比较 优秀: 4-5分; 良好: 3分; 一般: 0-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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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本地化服务支撑能力(提供服务机构的注册证明或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 在越秀区设有服务机构 5分; 在广州市内设有服务机构 3分; 在其他地方设有服务机构 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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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55分 |
更正为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分 | |
1 | 对采购人需求的响应程度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部分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要求:8-10分 基本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差异:4-7分 个别条款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0-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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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工作目标及管理方案(管理方案包括机构设立、运作流程、管理计划、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等) | 服务工作目标及管理方案详细、清晰、合理: 8-10分; 服务工作目标及管理方案较详细、清晰、合理:4-7分; 服务工作目标及管理方案有罗列但不清晰、不合理:0-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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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承诺和建议 | 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良好建议,以及提出相应的合理可行的解决办法: 服务承诺和建议清晰、合理: 8-10分; 服务承诺和建议清晰、基本合理:4-7分; 服务承诺和建议不合理:0-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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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围绕本项目目标制订的特色增值服务 | 根据投标人围绕本项目目标制订的特色增值服务进行横向比较 优秀: 5-7分; 良好: 3-4分; 一般: 0-2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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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本地化服务支撑能力(提供服务机构的注册证明或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 在越秀区设有服务机构 3分; 在广州市内设有服务机构 2分; 在其他地方设有服务机构 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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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40分 |
9. 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增加附表四:服务工时评分表(20分),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人 | 专业服务工时 (小时) | 基准指标 (小时) | 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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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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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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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1.项目有效工时设定:招标文件要求的年度服务工时设定最高不得超过项目年度专业服务总工时14000小时的110%,即15400小时,最低不得低于项目年度专业服务工时14000小时。
2.服务工时评分:服务工时评审占 20 分, 服务工时评分统一采用量多优先法计算。
按招标文件要求且计划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服务有效总工时数量最多的为评标基准工时,其服务工时评审为满分。例如甲、乙、丙三家机构竞标某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甲方报的总工时为15000小时,乙方报的总工时为14800小时,丙方报的总工时为14500小时,显然甲报的总工时最高且有效,故甲的总工时15000小时就是本次评标的基准工时。专业服务的有效总工时的中文大写与阿拉伯数字不一致时,以中文大写为准。其他投标人服务总工时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服务工时得分=(投标计划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服务有效总工时量÷评标基准工时)×20
3.投标服务工时限定范围
该项目实行项目投标服务工时升幅范围,投标人的服务工时超出本招标项目升幅范围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该项目最高升幅范围为10%,服务工时超出该范围的为废标。
10. 原采购文件的“标人价格、投标基准价、投标总价等”更正为“投标工时”。
11.原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30日起至2016年7月2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更正为:“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30日起至2016年7月2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12.原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2日9时30分”更正为:“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7日14时30分”
13.原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八、开标时间:2016年7月22日9时30分。”更正为:“八、开标时间:2016年7月27日14时30分。”
采购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广州市越秀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电话:020-37816286、020-38931905 传真: 020-37816137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