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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江碧路店面招牌改造(统一店面招牌)工程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1 12: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鄂州市江碧路店面招牌改造(统一店面招牌)工程

项目编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子烜

项目联系电话:0711-3215839/3258370/1309838957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6月2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7月1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鄂州市江碧路店面招牌改造(统一店面招牌)工程

原公告地址:http://sso.ccgp.gov.cn

 

三、更正事项、内容:

因本工程项目规划和辖区内店面招牌改造设计方案有所调整,原公告内容现变更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鄂州市江碧路店面招牌改造(统一店面招牌)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鄂州市西山街道办事处五城同创工作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资格后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鄂州市西山街办指定辖区;

投资规模:工程施工费总投资约69万元;

计划工期:25日历天;

招标范围:统一店面招牌改造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

安全标准: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查 (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综合性广告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广告企业资质无需提供)

5、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广告企业资质无需提供)

6、技术负责人: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身份证;(广告企业资质参照建筑装饰装修资质提供类似技术负责人员证书)

7、五大员:五大员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告企业资质无需提供)

3.2 本次资格后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后审申请;

4 .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施工图纸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6年711日至2016年713(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在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下同)(0711-3258370)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同资质证书上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综合性广告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广告企业资质无需提供)

(6)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复印件;(广告企业资质无需提供)

(8)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广告企业资质无需提供)

(以上第2项原件及其它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共两份),复印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项目经理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报名资料需编页码。其它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4.2原公告规定时间内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均有效,无需重新购买招标文件。

4.3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捌仟元整(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7月19日下午16:00时前缴纳。

5.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帐户,不是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联系人:郭会计 联系电话:0711-3258370

户名: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账号:17615101040002480

开户行:湖北省鄂州市农行国贸支行

行号:103531061517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3原公告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投标单位无需重新缴纳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6年7月20日8:30-9:30时提交至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由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6.2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更正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6年7月11日。

7.2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发布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7.3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鄂州市西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西路159号

8.2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

联系人:王子烜 电话/传真/手机:0711-3215839/3258370/13098389579。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查 (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综合性广告企业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广告企业资质无需提供)
5、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广告企业资质无需提供)
6、技术负责人: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身份证;(广告企业资质参照建筑装饰装修资质提供类似技术负责人员证书)
7、五大员:五大员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告企业资质无需提供)
3.2 本次资格后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后审申请;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1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鄂州市西山街道办事处五城同创工作指挥部

采购单位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西路1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主任 1390868741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7号明堂市场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子烜 0711-3215839/3258370/13098389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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