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检察制服(冬装、冬大衣、衬衣、服饰等)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1 15: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7月4日
更正日期:2016年7月11日
采购计划编号:2016NCZ000532W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检察制服(冬装、冬大衣、衬衣、服饰等)采购项目
更正事项、内容:
1.原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供应商必须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政装备局确定的《2009年至2013年生产检察产品入围企业名录》(【2009】高检装发42号)中规定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现变更为:“供应商必须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政装备局确定的《生产检察产品入围企业名录》中规定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原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一标段和二标段供应商必须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政装备局确定的《关于下发〈〈2009年生产检察大衣入围企业名录〉〉的通知》(【2009】高检装发75号)中规定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现变更为:“二标段供应商必须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政装备局确定的《关于下发〈〈生产检察大衣入围企业名录〉〉的通知》中规定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中路
联系人:陈宏涛
电 话:0951-5926060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紫云华庭42-2-102室
联 系 人:王娟
电 话:0951-5676421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1日
更正日期:2016年7月11日
采购计划编号:2016NCZ000532W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检察制服(冬装、冬大衣、衬衣、服饰等)采购项目
更正事项、内容:
1.原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供应商必须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政装备局确定的《2009年至2013年生产检察产品入围企业名录》(【2009】高检装发42号)中规定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现变更为:“供应商必须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政装备局确定的《生产检察产品入围企业名录》中规定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原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一标段和二标段供应商必须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政装备局确定的《关于下发〈〈2009年生产检察大衣入围企业名录〉〉的通知》(【2009】高检装发75号)中规定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现变更为:“二标段供应商必须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政装备局确定的《关于下发〈〈生产检察大衣入围企业名录〉〉的通知》中规定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中路
联系人:陈宏涛
电 话:0951-5926060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紫云华庭42-2-102室
联 系 人:王娟
电 话:0951-5676421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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