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寿山乡社会立体治安综合防控指挥系统更正公告二
项目名称:寿山乡社会立体治安综合防控指挥系统
项目编号:FJJF2016006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艳秋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8039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6月3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7月1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寿山乡社会立体治安综合防控指挥系统
原公告地址: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晋安区政府采购网(http://fzcl.fjzfcg.gov.cn/)等
三、更正事项、内容:
关于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FJJF20160063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寿山乡社会立体治安综合防控指挥系统的补充公告二
一、招标编号:FJJF20160063
二、项目名称:寿山乡社会立体治安综合防控指挥系统
三、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四、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
五、联系人:施主任
六、联系电话:0591-87580399
七、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八、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
九、联系人:小高
十、联系电话:0591-87580399
十一、首次招标公告时间:2016年6月30日
十二、补充、更改内容:
-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6页:4.1条售后服务要求中:“质量保证期后,中标人仍需负责提供终生维修服务,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配件的成本费”。现更改为:“质量保证期结束以后,中标人仍需提供优质服务,并提出质保期后的维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供采购人参考,其费用不计入投标总价”。
-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7页:4.3条售后服务要求中:“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人仍应负责对货物提供终身免费维修服务,在福州指定有能力的代理人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配件的成本费”。现更改为:“质量保证期结束以后,中标人仍需提供优质服务,并提出质保期后的维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供采购人参考,其费用不计入投标总价”。
3、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现更改为:“2016年7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
本通知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方有约束力。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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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施老师 0591-8758261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高艳秋 0591-87580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