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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含本项目实施方案)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1 16: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首次公告日期:2016-07-11
更正日期:2016-07-11
原公告项目名称: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含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含本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编码:HB2016075060020002
项目联系人:张聪聪、冯若宇
项目联系电话:15131247443
采购人: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
采购人地址:涿州市范阳路23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3967790
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6679696
更正内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2、有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家或有稳定合作的外部顾问团队; 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打印页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更正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2、有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家或有稳定合作的外部顾问团队; 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打印页、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更正为:“报名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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