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农高区各社区(含4个村)城乡环卫一体化、“三线一带”及公共区域环卫服务外包项目变更公告
东营农高区各社区(含4个村)城乡环卫一体化、“三线一带”及公共区域环卫服务外包项目变更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农高区各社区(含4个村)城乡环卫一体化、“三线一带”及公共区域环卫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东农高公招字【2016】9号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8908019
2、采购代理机构: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71号
本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546-7796880 13589435730
3、监管单位: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纪工委、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财政局、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报名监管电话:0546-8909071
四、原招标公告“五、3、具备机械化清扫保洁及垃圾运输能力,具有专业机械化清扫保洁、垃圾运输设备,至少单位全部自有两辆垃圾压缩车、一辆湿扫车、一辆干扫车。另外需配备两辆建筑自卸式垃圾小型清运车辆、一辆项目用车(单位自有或提供承诺函),以上所有车辆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全部用于本项目;”
“六、报名须知:3、提供两辆垃圾压缩车辆、一辆湿扫车辆、一辆干扫车辆的行驶证原件(要求单位全部自有);
5、两辆建筑自卸式垃圾小型清运车辆、一辆项目用车的行驶证原件或提供“两辆建筑自卸式垃圾小型清运车辆、一辆项目用车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天内购买、到货并全部用于本项目”的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要求垃圾压缩车为后5吨(含)以上,垃圾压缩车最大总质量不小于10000kg;湿扫车运载量为8吨(含)以上,湿扫车最大总质量不小于16000kg。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以车辆行驶证时间为准)。建筑自卸式垃圾小型清运车辆要求12马力(含)以上。”
“七、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4日至7月8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1、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8:0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1、时间:2016年7月28日08时00分至 2016年7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1、时间:2016年7月28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五、3、具备机械化清扫保洁及垃圾运输能力,具有专业机械化清扫保洁、垃圾运输设备,单位至少全部自有两辆压缩式垃圾车、一辆湿扫车。另外需配备一辆干扫车(单位自有或提供承诺函)、两辆建筑自卸式垃圾小型清运车辆(单位自有或提供承诺函)、一辆项目用车(单位自有或提供承诺函),以上所有车辆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全部用于本项目;”
“六、报名须知:
3、提供两辆压缩式垃圾车、一辆湿扫车的行驶证原件(要求单位全部自有);
5、一辆干扫车、两辆建筑自卸式垃圾小型清运车辆、一辆项目用车的行驶证原件或提供“一辆干扫车、两辆建筑自卸式垃圾小型清运车辆、一辆项目用车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10天内购买、到货并全部用于本项目”的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要求压缩式垃圾车为后5吨(含)以上,压缩式垃圾车最大总质量不小于10000kg(允许误差在-500kg(含)之内),湿扫车最大总质量不小于16000kg(允许误差在-500kg(含)之内);车辆使用年限均不超过5年(以车辆行驶证时间为准),建筑自卸式垃圾小型清运车辆要求12马力(含)以上。”
“七、报名时间:2016年07月08日至07月14日,8:00至11:30,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1、2016年07月08日至07月14日,8:00至11:30,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1、时间:2016年08月02日08时00分至 2016年08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1、2016年08月02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
其余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