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鸠江区教育局区属8所学校食堂经营权招标(一包)答疑澄清公告
关于“芜湖市鸠江区教育局区属8所学校食堂经营权招标(一包)”的答疑
项目编号:WH15CG2016FW132801
各位潜在投标人:
就“芜湖市鸠江区教育局区属8所学校食堂经营权招标(一包)”的招标事宜,(项目编号为WH15CG2016FW132801),进行调整,修改如下:
一、在招标文件(第一册 专用部分)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 的3.2商务标评审内容及标准中:
1、人员情况
原为:“(1)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甲医院食堂餐饮管理经验两年以上的得5分,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首选中标候选人在预中标公示期内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交由招标人进行查验)。(2)医学营养师具有三甲医院食堂餐饮管理经验两年以上的得5分,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首选中标候选人在预中标公示期内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交由招标人进行查验)。”
现修改为:“(1)项目负责人具有学校食堂餐饮管理经验两年以上的得5分,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2)医学营养师具有学校食堂餐饮管理经验两年以上的得5分,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 投标人业绩
原为:“至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具有三甲医院或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食堂经营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得8分。(以服务合同为准,复印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金额,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需另外提供合同中发包人是三甲医院、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
现修改为:“至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具有学校食堂经营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得8分。(以服务合同为准,复印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金额,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需另外提供合同中发包人是学校的证明材料。
二、在招标文件(第一册 专用部分)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 的3.3技术标评审内容及标准中: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制定详细的餐厅经营方案,餐厅管理制度,作出相应的承诺,保证伙食质量。一日三餐正点;营养合理、品种多样、荤素搭配合理;高、中、低套餐档搭配合理;菜肴货真价实,质价相符。”
现修改为:“投标人制定详细的餐厅经营方案,餐厅管理制度,作出相应的承诺,保证伙食质量。一日中餐正点;营养合理、品种多样、荤素搭配合理;高、中、低套餐档搭配合理;菜肴货真价实,质价相符。”
三、在招标文件(第二册 通用部分)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中原招标文件中:“8、 投标单位需在投标函中承诺中标后向业主每年缴纳资产费50000元及卫生服务费100000元,共计人民币150000元的费用。”现删除该条。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及要求不变,开标时间不变。
芜湖市鸠江区教育局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