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吴中区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的苏苑街地区环境整治项目的补充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6-07-07 18: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苏州市吴中区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的苏苑街地区环境整治项目的补充通知
编号:SZHX2016-WZ-T-014号
一、原文P4中
谈判时间、地点:
1、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6月13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
3、谈判时间:2016年6月13日下午15:00分
现调整为:
1、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6月16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
3、谈判时间:2016年6月16日上午9:30分
二、原文P7中:
4、人员配置及要求:
保安服务总人数12人,其中队长2名兼具体工作班次及岗点安排可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确定。另外临时用保安员265人次,
固定保安队员 | 白班6人,中班6人 |
第一阶段临时用人 | 115人次 |
第二阶段临时用人 | 150人次 |
4、人员配置及要求:
保安服务总人数12人,其中队长2名兼具体工作班次及岗点安排可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确定。另外临时用保安员530人次,
固定保安队员 | 白班6人,中班6人 |
第一阶段临时用人 | 230人次(按每天8小时) |
第二阶段临时用人 | 300人次(按每天8小时) |
三、原文P8中:
10、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保待遇不得低于苏州地区目前人均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缴费标准,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现调整为:
10、固定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保待遇不得低于苏州地区目前人均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缴费标准,临时用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苏州市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做为无效投标处理。
以上补充通知与原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并对谈判响应单位起约束作用!未修改部分保持不变!特此通知,谢谢合作!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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