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瀛湖生态保护项目汉滨区环境监控和应急指挥平台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安康市瀛湖生态保护项目汉滨区环境监控和应急指挥平台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安康市瀛湖生态保护项目汉滨区环境监控和应急指挥平台采购项目于2016年6月24日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将招标文件中有关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瀛湖生态保护项目汉滨区环境监控和应急指挥平台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KDCD-HB201602
三、采购人名称:汉滨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安康市兴安中路64号
联系方式:0915-320896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金堂东路东郡路口广场西侧办公楼三楼
联系电话:0915-3180668
五、招标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
第82页“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瀛湖生态保护项目汉滨区环境感知监管平台采购项目”更正为“安康市瀛湖生态保护项目汉滨区环境监控和应急指挥平台采购项目”;
第90页“第五部分 投标人资格报告”更正为:
(1)凡在国内工商部门注册的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3)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和服务资质证书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具有CMMI认证证书;
(5)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投标人必须提供贵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3-2015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内容资质均为必备资质,各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附在每份投标文件中。资质原件或公证件原件需现场携带并由专家组进行查验,没有携带原件或公证件原件的,以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其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标书,取消投标资格。
2、原招标文件中第31页“★产品资质要求:中第4项中的‘节检测报告’”更正为“节省能效检测报告”;第33页“双基色LED显示屏”中的“5530mmX20mm(正负误差不大于0.05米)”更正为“5530mmX200mm(正负误差不大于0.05米)”;第34页“2 高清视频会议通讯终端 数量单位”补充为“1套”;
六、开标地点:西安星程蕾德曼酒店五楼会议室(西安市朱雀门里南广济街36号)。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何笠
联系方式:0915-3180668 0915-8880330(传真)
特此公告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