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恩平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服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EPGK2016-026)”的补充通知
各供应商: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现对原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一、 将原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将“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的 “投标人应当具有土地规划机构甲级资质”的资格条件要求删除,即取消该项资格条件要求。
二、 将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26、评定原则和评标方法”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将“商务评分”中“投标人获得相关资质证书、认证证书、获奖证书及荣誉证书的情况”中的“考查、对比投标人获得城乡规划、土地规划、测绘、土地评估、水土保持等相关资质证书的情况:获得甲级资质证书的,每个得3分;获得乙级资质证书的,每个得2分;获得丙级资质证书的,每个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5分。”更改为 “考查、对比投标人获得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土地规划机构资质证书及测绘资质证书的情况:获得甲级资质证书的,每个得5分;获得乙级资质证书的,每个得3分;获得丙级资质证书的,每个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5分”。
三、 将原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文件公示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作如下更改:
1、将招标文件公示期从2016年7月7日起延迟至2016年7月13日。
2、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从2016年7月7日起延迟至2016年7月13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4、将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13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更改为“2016年7月22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
5、将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7月13 日10:00时(北京时间)”更改为“2016年7月22日10:00时(北京时间)”。
特此通知。
恩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