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莱城区凤城高级中学大门改建项目磋商文件变更
作者: 发布于:2016-07-06 17: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莱芜市莱城区凤城高级中学大门改建项目
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莱芜市莱城区凤城高级中学大门改建项目,项目编号:LCJ2016-014,因质疑事项,就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1、招标文件第8页,“3.8.1本工程由投标人自行提供人工、材料和机械报价。投标人应在清单报价中准确标明单价、合计价”内容变更为:
“3.8.1本工程由投标人自行提供人工、材料和机械报价。投标人应在清单报价中表明所用材料(包括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并准确标明单价、合计价”。
2、招标文件第15页,招标细则表中,“商务部分”原内容:
商务 部分 13分 | 企业综合实力及业绩 | (1)根据以下内容进行比较评价:标书制作是否规范,提供资料是否齐全,文字是否清晰,描述是否准确。分二个等级:优得3-4分,一般得0-2分。 (2投标人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得1分、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环境体系认证的得1分,以上三项最多得2分,须现场提供证书原件及网络查询证明(截图)。 (3)投标人上年度(2015年1月1日)以来获得“市级优良工程”次数,每次1分,最多4分。须现场提供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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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施工过的类似项目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类似项目是指项目金额100万(含100万)以上,2013年1月1日以来框架结构建筑物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中标公告网上截图。须装订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
上述商务评分细则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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