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建筑产业现代化物联网技术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公告
项目编号:城投采公-2016019
现就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建筑产业现代化物联网技术体验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
1、评标标准中投标人能力与业绩中的“公司注册资金80万元及以上,得3分,100万元(含)以上得2分,50万元(含)以上得1分,50万元以下不得分。”条款取消。
2、评分标准中的第2款产品综合评价调整为:
2
产品综合评价
41分
11分
1、产品性能参数:
根据投标文件清单对招标文件中各类产品功能要求及技术指标响应程度评分:
投标清单中所有产品功能、技术指标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1分,投标产品功能参数中如有一项不符合的则该产品扣除1分,同一产品不重复扣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此项实际得分满分11分,最低为0分。
30分
2、样品分: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样品,对样品进行综合评价,分四个等级:
A等级: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20只符合招标要求的样品,得30分。
B等级: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15只及以上符合要求的样品,得20分。
C等级: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10只及以上符合要求的样品,得10分。
D等级: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不满10只符合要求的样品,得0分。
3、其他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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