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高新区第四中学校的办公家具一批的补充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6-07-06 00: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苏州高新区第四中学校的办公家具一批的补充通知
编号:SZHX2016-N-G-005号
3. 售后服务机构技术人员专业实力及服务人员稳定性比较,最优得2分,次优得1分,其他不得分
(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在苏州地区售后服务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满两年的社保缴纳证明,包含员工个人社保号及身份证号码信息,以便于网上查询;以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为准。开标时须提供原件,不提供原件的本项不得分)
现调整为:
3. 售后服务机构技术人员专业实力及服务人员稳定性比较,最优得2分,次优得1分,其他不得分
(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在苏州地区售后服务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满两年的社保缴纳证明,包含员工个人社保号及身份证号码信息,以便于网上查询;以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为准。)
二、原文件中评分标准(五)公司综合评价(8分):
2、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获得国家行政部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AAA企业”证书得2分(开标现场提供证书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现调整为:
2、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获得国家行政部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AAA企业”证书得2分
三、如需铝镁钛合金的小样,可至代理公司领取。
以上补充通知与原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并对响应单位起约束作用!未修改部分保持不变!特此通知,谢谢合作!
本通知为SZHX2016-N-G-005号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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