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那龙小学扩建项目更改通知(一)
项目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那龙小学扩建项目
项目编号:GS(4)2016009GNN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冼凌晨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5124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4月1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7月0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那龙小学扩建项目
原公告地址:/
三、更正事项、内容:
序号 | 具体修订内容 |
1 | 封面标题“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标文件范本(电)”修改为“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标文件范本(2015年版)(营改增版)”。 |
2 | 招标文件中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5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月17日”现更改为“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7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3月30日” |
3 | 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增加“1.2.4 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备注: 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除清包工工程、甲供工程的建设工程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外,其他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建设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 |
4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标准的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中的“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有投标人为其缴纳2015年12月—2016年2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修改为“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有投标人为其缴纳2015年12月—2016年2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
5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2.2.1技术标评审标准的其他主要人员中的“……安全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修改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
6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的附录B“否决投标条件”中,“B1.5 投标报价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修改为“B1.5 投标报价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的;”。 |
7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的附录B“否决投标条件”中,“B1.20 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税金不按规定报价的;”修改为“B1.20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增值税不按规定报价的;”。 |
8 |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1条中,“1.1本工程量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算规范》”)、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编制。计算规范中没有的清单项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修改为“1.1 本工程量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以下简称“《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编制。计算规范中没有的清单项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 。 |
9 |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1条中,“1.11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凭本单位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 企业 CA 锁登陆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nggzy.net/gxnnhy)自行下载。工程量清单表格按《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要求提供,包括:”修改为“1.11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凭本单位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 企业 CA 锁登陆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nggzy.net/gxnnhy)自行下载,文件后缀名为‘.gxzb’。 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附件‘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简易计税法建设工程按照《计价规范》要求的表格提供,但规费和税费要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要求调整,具体包括:”。 |
10 |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1.11条中,“1.18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5)”修改为“1.18 规费、增值税计价表(表-15)”。 |
11 |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1条中,“(1)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现行有关配套费率、人工和机械台班费用调整规定、《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5年第11期以及现行的有关文件以及当地市场材料价格、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补充资料。”修改为“(1)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2016《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决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34号)有关规定及现行有关配套费率、人工和机械台班费用调整规定、《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4期以及现行的有关文件以及当地市场材料价格、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补充资料。”。 |
12 |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5条由“2.5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且规费中的建安劳保费要单列。”修改为“2.5 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
13 |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3.7条由“3.7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且规费中的建安劳保费要单列。”修改为“3.7 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
14 |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3.9条由“3.9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修改为“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增值税的合计金额一致。”。 |
15 |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资格审查部分,“6、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表中删除“造价员”的内容。 |
16 |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商务标部分,“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第2点中,“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求提供,内容包括:”修改为“2.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附件“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简易计税法表格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要求的表格提供,但规费和税费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调整,具体内容包括:”。 |
17 |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商务标部分,“一、投标函”的第1点中, “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 元”的内容删除。 |
18 |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商务标部分,“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第2点中,“1.18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5)“修改为“1.18规费、增值税计价表(表-15)”。 |
19 |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技术标部分,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中的岗位中,删除“造价员”的内容。 |
20 | 招标工程量清单(营改增版)已上传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于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由于各软件公司目前正在进行清单计价软件营改增版本升级,如各投标人在导入招标工程量清单或进行投标报价编制时出现兼容性技术问题,请自行联系清单计价软件公司处理。 |
21 |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更改为:柒佰捌拾万伍仟伍佰陆拾陆圆叁角柒分(¥7805566.37) |
22 |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定于:2016年7月20日10时00分。 |
四、其它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那龙小学扩建项目
二、项目编号:GS(4)2016009GNN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4月14日;
四、更改日期:2016年7月5日;
五、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序号 | 具体修订内容 |
1 | 封面标题“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标文件范本(电)”修改为“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标文件范本(2015年版)(营改增版)”。 |
2 | 招标文件中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5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月17日”现更改为“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7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3月30日” |
3 | 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增加“1.2.4 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备注: 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除清包工工程、甲供工程的建设工程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外,其他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建设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 |
4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标准的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中的“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有投标人为其缴纳2015年12月—2016年2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修改为“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有投标人为其缴纳2015年12月—2016年2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
5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2.2.1技术标评审标准的其他主要人员中的“……安全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修改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
6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的附录B“否决投标条件”中,“B1.5 投标报价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修改为“B1.5 投标报价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的;”。 |
7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的附录B“否决投标条件”中,“B1.20 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税金不按规定报价的;”修改为“B1.20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增值税不按规定报价的;”。 |
8 |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1条中,“1.1本工程量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算规范》”)、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编制。计算规范中没有的清单项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修改为“1.1 本工程量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以下简称“《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编制。计算规范中没有的清单项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 。 |
9 |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1条中,“1.11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凭本单位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 企业 CA 锁登陆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nggzy.net/gxnnhy)自行下载。工程量清单表格按《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要求提供,包括:”修改为“1.11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凭本单位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 企业 CA 锁登陆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nggzy.net/gxnnhy)自行下载,文件后缀名为‘.gxzb’。 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附件‘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简易计税法建设工程按照《计价规范》要求的表格提供,但规费和税费要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要求调整,具体包括:”。 |
10 |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1.11条中,“1.18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5)”修改为“1.18 规费、增值税计价表(表-15)”。 |
11 |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1条中,“(1)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现行有关配套费率、人工和机械台班费用调整规定、《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5年第11期以及现行的有关文件以及当地市场材料价格、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补充资料。”修改为“(1)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2016《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决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34号)有关规定及现行有关配套费率、人工和机械台班费用调整规定、《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4期以及现行的有关文件以及当地市场材料价格、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补充资料。”。 |
12 |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5条由“2.5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且规费中的建安劳保费要单列。”修改为“2.5 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
13 |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3.7条由“3.7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且规费中的建安劳保费要单列。”修改为“3.7 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
14 |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3.9条由“3.9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修改为“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增值税的合计金额一致。”。 |
15 |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资格审查部分,“6、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表中删除“造价员”的内容。 |
16 |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商务标部分,“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第2点中,“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求提供,内容包括:”修改为“2.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附件“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简易计税法表格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要求的表格提供,但规费和税费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调整,具体内容包括:”。 |
17 |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商务标部分,“一、投标函”的第1点中, “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 元”的内容删除。 |
18 |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商务标部分,“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第2点中,“1.18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5)“修改为“1.18规费、增值税计价表(表-15)”。 |
19 |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技术标部分,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中的岗位中,删除“造价员”的内容。 |
20 | 招标工程量清单(营改增版)已上传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于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由于各软件公司目前正在进行清单计价软件营改增版本升级,如各投标人在导入招标工程量清单或进行投标报价编制时出现兼容性技术问题,请自行联系清单计价软件公司处理。 |
21 |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更改为:柒佰捌拾万伍仟伍佰陆拾陆圆叁角柒分(¥7805566.37) |
22 |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定于:2016年7月20日10时00分。 |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那龙小学 | 代理机构: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地 址: | 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龙江街 | 地 址: |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
联 系 人: | 卢校长 | 联 系 人: | 冼凌晨 |
电 话: | 0771-3365054 | 电 话: | 0771-2851243 |
传 真: |
| 传 真: | 0771-2846035 |
招标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那龙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 7月5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那龙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龙江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卢校长0771-336505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冼凌晨0771-285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