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项目名称: 息烽县污水综合治理PPP项目
- 2、原项目名称: 息烽县污水综合治理PPP项目
- 3、项目编号: YGCQ-GGQY-201516(公)
- 4、项目序列号: 2016-ZFCG-0486
- 5、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
- 6、项目联系电话: 0851-86790766
- 7、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8、首次公告日期: 2016-06-16
-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
1.原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一章第二节招标人须知4.2条规定“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陆份;电子光盘一式二份(不加密),(注:密封的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光盘一式两份,单独封装,一份由代理机构留存,另一份交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处存档,光盘上必须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代理机构名称及开标时间。)”现更正为:“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陆份;电子光盘或U盘一式二份(不加密),(注:密封的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光盘一式两份,单独封装,一份由代理机构留存,另一份交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处存档,光盘上必须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代理机构名称及开标时间。)”2.原招标文件第14页5.5.4基本边界条件第4条“本项目息烽县城污水处理(一、二)期等四座以TOT方式实施特许经营的污水处理厂资产和特许经营权及其余两座以BOT方式实施特许经营的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作价2000万元向社会资本进行转让。”现更正为:“本项目息烽县城污水处理(一、二)期等四座以TOT方式实施特许经营的污水处理厂资产和特许经营权作价2000万元向社会资本进行转让。”3.原招标文件第三卷第38条保证投资回收中,38.1 “按本项目实施方案在运营期四年内(含四年)回购乙方建设息烽县流长乡污水处理厂、息烽县青山苗族乡污水处理厂、息烽县鹿窝乡污水处理厂、息烽县石硐乡污水处理厂及全县十个乡镇污水配套收集管网。”现更正为:“按本项目实施方案在运营期四年内(含四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乙方支付息烽县流长乡污水处理厂、息烽县青山苗族乡污水处理厂、息烽县鹿窝乡污水处理厂、息烽县石硐乡污水处理厂及全县十个乡镇污水配套收集管网建设费用,每年分6月30日、12月30日支付政府购买服务费(运营成本、融资成本、合理的投资收益)。”4.原开标时间:2016年7月8日 13:00时,现开标时间更正为:2016年7月15日14:00时。 - 10、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 2016-07-15
- 11、ppp项目: 是
- 12、采购人名称: 息烽县水务管理局
- 1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阳市高新区阳关大道112号
-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 联系电话:085186790766
- 附件: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