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中介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财务审计机构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5 16: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评分办法,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评分办法中涉及提供人员相关情况的,均须同时提供近半年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相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现变更为“评分办法中涉及提供人员相关情况的,均须同时提供近一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相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2016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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