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城一水厂迁建工程货物采购一包(二次招标)答疑澄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5 16: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无为县城一水厂迁建工程货物采购项目一包
(二次招标)招标答疑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无为县城一水厂迁建工程货物采购项目(一包:化验室检测及通用设备采购)的质疑函答复如下: 1、为了保障中标产品的售后服务效率,同时也吸引更多的投标人参与,原招标要求中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的生产厂家在安徽省设有分公司,现更改为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的生产厂家在安徽省内设有固定服务办公场所(须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能证明其固定服务办公场所即可)。 2、本项目要求提供厂家授权是为了保证中标后合同实施阶段的顺利进行,保障产品的质量及服务,并未要求唯一授权。
采购人:无为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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