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港南区2016年度全面改薄项目图书采购(项目编号:HYRZ2G2016008)”招标文件质疑答复函
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南区2016年度全面改薄项目图书采购
项目编号:HYRZ2G201600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清华 李艺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7256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6月2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7月0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贵港市港南区2016年度全面改薄项目图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6/t20160620_6921492.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质疑人:北京宇昊天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观音堂文化大道一期(王四营文化街)南花园168号北京市大观音堂国际文化用品市场1厅2号、32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乾
职务: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18618291119
传真电话:010-6150015
授权委托人:张利强
联系电话:18206783675
邮编:100023
质疑人于2016年6月30日递交的关于“贵港市港南区2016年度全面改薄项目图书采购(项目编号:HYRZ2G2016008)”招标文件质疑函,我们已收悉。针对质疑人提出的质疑,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我司针对该项目所抽选的样书第一时间组织公司同事查找样书信息,联系出版社开具授权书,在查找的过程中发现有一系列的图书无法查找到图书信息及所属出版社的信息,部分样书无法找到货源。在网上及各大卖场均未找到相应的图书及出版信息,试问采购人是从哪个渠道、根据何种方式抽选出的样书,ABCDE5个标段未找到信息的样书都一样如何解释?
答复:本次图书采购招标的样书书目均是在本次图书采购招标的采购书目范围内抽选,未超出采购书目范围,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程序。一本图书的发行有很多种渠道,如网络经销、委托代理商或直销等形式,并不仅限于网络经销。贵单位可以考虑从其他发行渠道收集样书。
二、质疑事项:其一:采购人指定了图书名称且有大部分名称大小书名都相对完善,就已经指定了特定的出版社信息。其二:贵单位指定的各标段采购目录,来源未公布。根据何种方式选择的目录我们作为参加投标的供货商也不知情。21695种图书目录,只有一个书名。要求投标时“必须填出准确的ISBN号、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定价、投标报价等,书目必须按招标文件的图书书目顺序排列,数据及信息必须准确”。这条技术参数要求证实了指定的图书目录具有明显的指定性、唯一性。
答复: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因此招标文件的图书书目只规定书名,并未规定出版社、ISBN号、定价、具体出版时间等使图书具有唯一性的内容,投标人可以根据书名自行选择出版社的图书进行投标,质疑人认为指定了图书名称就已经指定了特定的出版社信息无事实依据。2、在招标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采购需要制定招标采购需求(即图书书目),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未有要求采购人制定招标采购需求必须向投标人公布来源的规定。投标时,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图书情况,提供ISBN号、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定价、投标报价等信息是合理的,不存在指定性、唯一性。
以上为质疑回复。感谢质疑人提出的宝贵意见。
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 月5 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贵港市港南区江南大道18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邓剑聪,0775-590318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0775-457256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苏清华 李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