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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新蒲新区教育文化科技局义教均衡音体美器材采购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5 13: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义教均衡音体美器材采购

项目编号:Xpxqzfcg2016036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351187592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0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7月0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遵义市新蒲新区教育文化科技局义教均衡音体美器材采购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更正事项、内容:

3.1.原采购公告中:

“采购预算:A包204万元;B包52.9万元;C包110万元;

项目概况:A包:中、小学音乐教学器材一批;B包:中、小学体育教学仪器一批;C包:中、小学美术教学器材一批;

样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样品清单。”

现变更为:

“采购预算:A包204万元;B包52.9万元;C包110万元;D包17万元。

 项目概况:A包:中、小学音乐教学器材一批;B包:中、小学体育教学仪器一批;C包:中、小学美术教学器材一批;D包:虾子幼儿园电钢琴及教学办公设备一批。样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样品清单。”

3.2原采购公告中: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依法纳税,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6.2 具备实验室教学设备或实验室仪器生产或销售的企业,证照齐全,销售企业需提供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6.3 具有2014年以来,不低于100万元成功案例两个(提供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

6.4 投标人不是企业法人代表的,需提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6.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6.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依法纳税,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6.2 具备音体美教学设备生产或销售的企业,证照齐全;

6.3 具有2014年以来,不低于30万元成功案例(提供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

6.4 投标人不是企业法人代表的,需提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6.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6.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遵义市新蒲新区教育文化科技局

采购单位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行政中心主楼5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 1351187592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遵义市新蒲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行政中心左侧楼3楼采购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袁女士 何先生 0851-2865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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