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智能交通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五)
作者: 发布于:2016-07-05 14: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威海市文登区智能交通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五)
致各投标单位:
现对《威海市文登区智能交通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做如下调整:
1、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开标、评标、定标”第9项“评标细则”中业绩部分,现调整如下: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 分 标 准 | |
商务部分 | 业绩 | 8分 | 近两年来企业承接并施工完成的类似项目,每有一项(100万元<合同额<2000万元)得1分,每有一项合同额≥2000万元得1.5分,本项最高计至8分。 注:类似项目是指智能交通系统工程;近两年是指从原开标之日(2016年6月14日)起向前推算两年,精确至日。类似工程加分以开标现场同时提交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验收报告原件(三者同时具备)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进行加分。 |
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项“投标文件”第5款“投标人资质资格证明文件”第(4)小项,现调整如下:
(4)须提供三年内智能交通建设项目中标工程证明资料复印件(现场须提供合同书原件、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效验);
3、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做调整。
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山东弘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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