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南平市建阳区教育局教学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4 18: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南平市建阳区教育局教学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DZB2016-076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23128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6月2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7月0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南平市建阳区教育局教学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6/t20160628_6967913.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招标文件编号:ZDZB2016-076

二、项目名称:教学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6月28日

四、采购单位名称:南平市建阳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9-5823444

五、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楼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1-88231282  传真:0591-88231283

六、修正内容如下:”

1、 第二章《招标货物一览表》中删除品目号1-2、电脑的相关内容,品目号1-3、高拍仪变更为品目号1-2、高拍仪, 品目号1-4、黑板变更为品目号1-3、黑板;

2、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一大点总体要求中“1.4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交互智能液晶、电脑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3C认证证书)复印件。”变更为“1.4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交互智能液晶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3C认证证书)复印件。”;

3、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一大点总体要求中“1.5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交互智能液晶、电脑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该产品在本项目截标时间三日之前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中所在页面。”变更为“1.5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交互智能液晶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该产品在本项目截标时间三日之前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中所在页面。”

4、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二大点技术规格要求中删除品目号1-2、电脑及其相关参数,品目号1-3、高拍仪变更为品目号1-2、高拍仪, 品目号1-4、黑板变更为品目号1-3、黑板;

5、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二大点技术规格要求中品目号1-1、75英寸交互智能液晶增加以下参数:

“14. OPS微型电脑:

14.1 模块化电脑方案,电脑和交互智能液晶一体机通过OPS接口连接;

14.2 模块化电脑支持独立使用;

14.3 独立使用时,除标准OPS接口外,无任何外露元器件;

14.4电脑配置: CPU≥酷睿I3(4160);内存≥4G;固态硬盘≥240GB;接口:VGA≥1,HDMI≥1,音频输出≥1,USB 2.0≥2,USB 3.0≥2,千兆网口RJ45≥1;内置无线Wifi;

14.5提供优质USB接口键盘、鼠标一套;

14.6软件功能要求:授课系统软件:

14.6.1 具有授课模式,提供现行教学大纲相配套的中小学学科工具和教学资源等;

14.6.2 导入PPT文件功能,可将PPT文件导入到软件中,并保持PPT文件中对象的独立性,其中图片、音频、视频、文本框导入可进行再次编辑和保存;

14.6.3 书写功能:提供多种笔迹的对应功能,包含硬笔,软笔,荧光笔,激光笔等;

#14.6.4 授课系统软件具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提供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予以佐证;

#14.6.5 授课系统软件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予以佐证;

14.6.6 具有仿真实验软件功能要求,提供初中物理、化学、生物,高中物理、化学、生物至少6科仿真实验;

#14.6.7 仿真实验室软件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予以佐证;

14.6.8 具有独立的与教育部现行教学大纲相配套的教学资源库网站,能通过网络下载各科课件资源(涵盖小学、初中课程)。”

6、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六大点产品演示中“1.投标人须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时间以招标代理公司开具的接收单时间为准)将所投75英寸交互智能液晶、电脑、高拍仪送达招标代理公司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变更为“1.投标人须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时间以招标代理公司开具的接收单时间为准)将所投75英寸交互智能液晶、高拍仪送达招标代理公司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七、以上修正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方有约束力。各潜在投标方收到此通知后请将回执传真至本公司确认。若投标方在2016年07月08日17:00时前内未传真回执的,视同该通知已收悉。

特此公告!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7月04日

    贵公司2016年07月04日发来的关于《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平市建阳区教育局教学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函号:闽中招通知[  ZDZB2016-076]第01号)已收悉,我方完全清楚变更的内容,特此回执!

公司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南平市建阳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老师 0599-582344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先生 0591-88231282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