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第三次农业普查遥感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1 23: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第三次农业普查遥感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16年06月22日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湘财采计[2016]003569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第三次农业普查遥感服务采购
三、首次公告日期: 2016年06月17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16年07月07日 09:30
延期开标时间: 2016年07月07日 09:30
四、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及日期:
1、原招标文件第77页综合评分表中商务部分中服务能力中第一个5分评分项中:“投标人在农作物面积测量方面具有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计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现更正为:“投标人在遥感方面具有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计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原招标文件第77页综合评分表中商务部分中业绩中第二项评分项中“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农作物对地调查项目,一项计8分,共计16分。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现更正为:“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农作物对地调查项目,一项计8分,共计16分。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3、原招标文件第77页综合评分表中商务部分中业绩中第三项评分项中“投标人具备县级或以上农作物种植面积遥感测量的经验的,一项计8分,共计16分。提供用户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现更正为:“投标人具备县级或以上农作物种植面积遥感测量的经验的,一项计8分,共计16分。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4、更正时间:2016年6月22日
5、更正后的开标时间:原定开标时间不变。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地 址:长沙市芙蓉路中段
联系人:李炜鸿 电话:0731-8518466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天际岭隧道南)
联系人:阎永逵 邮编:421001
电 话:0731-89665046 传真:0731-8966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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