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工程学院实验室整体改造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工程学院实验室整体改造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JLXD-2016-ZC-12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858432631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0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7月0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工程学院实验室整体改造项目二次谈判
三、更正事项、内容:
原公告变更为
项目编号:JLXD-2016-ZC-123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长春师范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工程服务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采购谈判。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内容提交密封投标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1、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工程学院实验室整体改造项目
2、项目内容:工程学院实验室整体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清单)
3、采购预算价:人民币13.37万元
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6[1]号及2015[50]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文件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5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售价:人民币500元;按下述地址洽购。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下述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投标文件定于2016年7月12日9时(北京时间)前在开标地点递交。采购代理只接受在截标时间前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电传、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6、兹定于2016年7月12日9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师范大学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431-86168569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18584326317,联 系 人:徐经理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临河街200-1号
购买标书及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卫星广场财富领域大厦8层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长春师范大学
采购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431-8616856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临河街200-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 话:18584326317,联 系 人:徐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