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德县日光节能温室建设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01 12: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贵德县农牧局2015年贵德县日光节能温室建设项目(第二次)
更正公告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受 贵德县农牧局 委托已于2016年06月30日发布的2015年贵德县日光节能温室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招标公告,由于由于采购人要求有变现发布更正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 国泰信华青海公招(货物)2016-007 |
采购项目名称2015年贵德县日光节能温室建设项目(第二次)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185.92万元整 | |
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7月1日 | |
更正事项1、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缴费方式“通过银行转账,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现变更为通过银行转账,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换取收据。2、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 现变更为必须胶装成册并连续编码。3、原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 1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现变更为13. 1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应逐本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字样,将除“开标一览表”以外的投标文件统一放入外封套中,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4、其它内容不变。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贵德县农牧局陈英 0974-8553276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李先生/丁先生 0971-7166013 | |
其他事项/ | |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6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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