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双虹小学多媒体等采购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多媒体等采购
项目编号:RWZB-2016-177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 林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6月2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6月3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关于福州市双虹小学多媒体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45594c56e0155954942ca1498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样品规定:
1、合同包三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
双人课桌椅实物样品一套(一桌一椅),并提供面板的小样一块:小样需体现内嵌钢条≥3根与ABS工程塑料一次注塑成型,钢条与ABS工程塑料不可分离。小样长度为400mm。
2、样品于开标前一工作日17:00前送达指定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指定的样品存放处)并安装完毕,在样品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样品按指定位置顺序排列,样品上不得出现投标人公司标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的样品不予接受。
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样品,未提供样品、样品提供不全的或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按无效标处理。(具体内容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必要时评议现场评委可对所有样品进行破坏性取样。
4、未中标投标人提供的样品须于评标结束当日自行处理,当日未自行处理所造成的场地费用将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中标人的样品须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若所提供实物与样品不符,采购人要求退货且按合同规定进行赔偿或采购人将暂时使用中标人提供的与样品不符的货物直至中标人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
现更改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样品规定:
1、合同包三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
①双人课桌椅实物样品一套,并提供面板的小样一块:小样需体现内嵌钢条≥3根与ABS工程塑料一次注塑成型,钢条与ABS工程塑料不可分离。小样长度为400mm。
②提供学生电脑椅实物样品一张。
③提供会议椅实物样品一张。
2、样品于开标前一工作日17:00前送达指定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指定的样品存放处)并安装完毕,在样品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样品按指定位置顺序排列,样品上不得出现投标人公司标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的样品不予接受。
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样品,未提供样品、样品提供不全的或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按无效标处理。(具体内容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必要时评议现场评委可对所有样品进行破坏性取样。
4、未中标投标人提供的样品须于评标结束当日自行处理,当日未自行处理所造成的场地费用将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中标人的样品须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若所提供实物与样品不符,采购人要求退货且按合同规定进行赔偿或采购人将暂时使用中标人提供的与样品不符的货物直至中标人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
招标文件中其它内容不变。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传真(0591-63301266)回函确认本通知已收悉, 否则视为收悉本通知并且无异议。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30日
接收单位意见 |
已获悉上述变更内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 2016年 月 日 |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福州市双虹小学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达江路6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林老师 1395916195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 林 0591-87542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