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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内装修工程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9 17: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内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GJZX-2016-06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国军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2620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4月1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6月2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内装修工程

原公告地址:-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项目名称: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内装修工程

二、招标编号:2016-SG-010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4月18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联系人:秦国军                           联系电话:0773-2826203

六、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更改事项及内容: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6】16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2016年5月1日开始实行营改增,故原核发的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2.4

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1.2款增加:

“1.2.4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0.2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预算总造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后的造价;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后的工程报价。

………………………………………

 

更改为

10.2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预算总造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后的造价;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后的工程报价。

………………………………………

 

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标格式”的第一条第一款“(一)投标函”中:

“……………我方愿意以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其中:投标报价(大写)         元(¥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元、规费¥      元(其中:建安劳保费     元,其他     元)、增值税¥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元、暂列金额¥      元、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元】……………………”

更改为

“……………我方愿意以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其中:投标报价(大写)         元(¥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规费¥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元,其他     元)、增值税¥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元、暂列金额¥      元、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元】,本工程扬尘防治费¥      元】。……………………”

5、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标格式”的第三条“三、投标报价汇总表”中: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元)

规费:

   (元)

 

1

建安劳保费

   (元)

2

其他

(元)

增值税

   (元)

………………………………

更改为

………………………………

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规费:

   (元)

 

1

社会保险费

   (元)

2

其他

(元)

增值税

   (元)

………………………………

6、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第2条“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计算说明”中“(1)计价依据”更改为:

“(1)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6】16号)、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及有关配套费率、人工和机械台班费用调整规定、《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2期公布价以及现行的有关文件以及当地市场材料价格、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补充资料。”

7、于2016年4月28日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作废,以本次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为准。(详见附件一“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8、原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规费、增值税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已修改,详见附件二。

9、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现定于2016年 7 月6日上午09时00分

 

 

 

附:附件一、附件二

 

 

 

 

 

 

 

 

 

 

 

 

 

 

 

 

 

 

 

 

招标人(盖章):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机构(盖章):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日期:2016年6月29 日

 

 

附件一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内装修工程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招标编号:GJZX-2016-061

招标备案编号:2016-SG-010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广西正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本工程预算总造价为2772214.13元(其中:预算价1650133.71元,安全文明施工费69873.91元,规费77482.59元(其中:社会保险费69119.25元,其他8363.34元),增值税274723.92元,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600000.00元,暂列金额100000.00元)。本工程扬尘防治费22177.71

经业主调整的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1567627.02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盖章):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机构(盖章):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联系人:秦国军 联系电话:0773-2826203

日期:2016年 6     29 

 

 

 

附件二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内装修工程

第1页 共1页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金额(元)

其中:(元)

暂估价

安全文明

施工费

 

        投标报价合计

 

 

 

 

 

 

 

 

 

 

 

 

 

 

 

 

 

 

 

 

 

 

 

 

 

 

 

 

 

 

 

 

 

 

 

 

 

 

 

 

 

 

 

 

 

 

 

 

 

 

 

 

 

 

 

 

 

 

 

 

 

 

 

 

 

 

 

 

 

 

 

 

 

 

 

 

 

 

 

 

 

 

 

 

 

 

 

 

 

 

 

 

 

 

 

 

 

 

 

 

 

 

 

 

 

 

 

 

 

 

 

 

表-02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内装修工程

第1页 共1页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金额(元)

其中:(元)

暂估价

安全文明

施工费

1.1

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内装修工程

 

 

 

1.2

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内安装工程

 

 

 

 

        投标报价合计

 

 

 

 

 

 

 

 

 

 

 

 

 

 

 

 

 

 

 

 

 

 

 

 

 

 

 

 

 

 

 

 

 

 

 

 

 

 

 

 

 

 

 

 

 

 

 

 

 

 

 

 

 

 

 

 

 

 

 

 

 

 

 

 

 

 

 

 

 

 

 

 

 

 

 

 

 

 

 

 

 

 

 

 

 

 

 

 

 

 

 

 

 

 

 

 

 

表-03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内装修工程

第1页 共1页

序号

汇总内容

金额(元)

备注

 

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内装修工程

 

 

1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1.1

  其中:暂估价

 

 

2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3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4

税前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5

规费

 

 

6

增值税

 

 

7

工程总造价=1+2+3+4+5+6

 

 

 

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内安装工程

 

 

1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1.1

  其中:暂估价

 

 

2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3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4

税前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5

规费

 

 

6

增值税

 

 

7

工程总造价=1+2+3+4+5+6

 

 

 

工程项目汇总

 

 

1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1.1

  其中:暂估价

 

 

2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3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4

税前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5

规费

 

 

6

增值税

 

 

7

工程总造价=1+2+3+4+5+6

 

 

 

 

 

表-04

 

规费、增值税计价表

工程名称: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内装修工程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费率(%)

金额(元)

 

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内装修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1

规费

1.1+1.2+1.3

 

 

1.1

社会保险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人工费)

 

 

1.1.1

养老保险费

 

 

1.1.2

失业保险费

 

 

1.1.3

医疗保险费

 

 

1.1.4

生育保险费

 

 

1.1.5

工伤保险费

 

 

1.2

住房公积金

 

 

1.3

工程排污费

∑(分部分项人材机+单价措施人材机)

 

 

2

增值税

Σ(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税前项目费+规费)

 

 

 

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内安装工程

 

 

 

给排水燃气、电气、通风空调、消防、智能、仪表、砌筑

 

 

 

1

规费

1.1+1.2+1.3

 

 

1.1

社会保险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人工费)

 

 

1.1.1

养老保险费

 

 

1.1.2

失业保险费

 

 

1.1.3

医疗保险费

 

 

1.1.4

生育保险费

 

 

1.1.5

工伤保险费

 

 

1.2

住房公积金

 

 

1.3

工程排污费

 

 

2

增值税

Σ(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税前项目费+规费)

 

 

 

       合          计

 

 

 

 

 

 

 

 

 

 

 

 

表-15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桂林市雁山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聂小翔 0773-582519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秦国军 0773-2826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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