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凤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第三期岩王峒和袍里矿区治理项目YLHCG20162002-FS更改通知
项目名称:广西凤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第三期岩王峒和袍里矿区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YLHCG20162002-FS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玉兰
项目联系电话:0778-225986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6月2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6月2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西凤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第三期岩王峒和袍里矿区治理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6/t20160622_6938481.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凤山县国土资源局委托,于2016年6月2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了广西凤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第三期岩王峒和袍里矿区治理项目的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改:
-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1条原:“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企业信誉实力和业绩部分、投标文件电子版组成”,现更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企业信誉实力和业绩部分”。
-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1条删除:“投标文件电子版:须与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致”内容。
- 投标须知第3.7.4款原:“投标文件(含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审查和企业信誉实力资料)正本1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现更改为:“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商务标、技术标、企业信誉实力和业绩部分资料)正本1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原评标办法前附表企业业绩分、人员资质分、企业业绩分为:
企业信誉实力评分标准 (满分3.5分) | (1)企业2013年1月1日以后获得省、厅级或以上单位颁发的工程项目获奖证书的(每个得0.3分,满分1.5分)。 (2)企业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1]108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或《关于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中推荐的施工单位(得1分)。 (5)企业加入广西建筑企业诚信库(得1分)。(提供诚信库截图(单位基本信息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项目经理诚信卡,否则不得分) |
人员资质分(1.5分) | (1)项目经理职称证为地质、岩土或水工环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承担过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项目经理(得1分)(提供职称证、项目合同原件,提供证明材料中要有项目经理信息,否则不得分) (2)技术负责人为地质、岩土或水工环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提供职称证原件,否则不得分) |
企业业绩分(满分5分) | (1)2013年1月1日以后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每项2分;合同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每项0.5分。(满分3分)(提供合同或野外验收文件或竣工验收文件原件,否则不得分) (2)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揽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范围内实施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业绩15个以上的(得2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
现更改为:
2.2.2(3) | 企业信誉实力评分标准 (满分3分) | 企业2013年1月1日以后获得省、厅级或以上单位颁发的工程项目获奖证书的(每个得0.6分,满分3分)。 |
2.2.2(4) | 人员资质分 (2分) | (1)项目经理职称证为地质、岩土或水工环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承担过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项目经理(得1分)(提供职称证、项目合同原件,提供证明材料中要有项目经理信息,否则不得分) (2)技术负责人为地质、岩土或水工环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提供职称证原件,否则不得分) |
2.2.2(5) | 企业业绩分 (满分5分) | 2013年1月1日以后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每项3分;合同造价在500万元(含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每项1分。(满分5分)(提供合同或野外验收文件或竣工验收文件原件,否则不得分) |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2.2.2 评分标准原:“(4)人员资质分评审部分:1.5分;(5)企业业绩分:5分”,现更改为:“(4)人员资质分评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企业业绩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附表:(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中原:“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现更改为:“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山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韦主任
联系电话: 1397783119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池市新建东路一巷六号铜鼓园写字楼八楼A区
联系人:玉兰
联系电话:0778-2259865 传真:0778-2259802
招标人:凤山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9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凤山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凤山县凤城镇把烈村
采购人联系方式:韦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池市新建东路一巷六号铜鼓园写字楼八楼A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玉兰 0778-2259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