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儋州市滨海新区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的变更公告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
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儋州市农业委员会的委托,对儋州市滨海新区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公告如下:
- 采购项目的名称:儋州市滨海新区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
- 政府采购编号: HCBY-2016-008
- 采购预算金额: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 项目授权主体:儋州市人民政府
- 项目实施机构:儋州市农业委员会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项目内容:
本项目包括供水项目和污水处理项目,为新建项目。供水项目,即新建滨海新区白马井供水厂及其配套管网;污水处理项目,即新建滨海新区白马井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
- 供水项目
本供水项目一期总投资22759.94万元(根据可研批复,含11.3km原水管道投资,含征地拆迁费用1673.53万元,不含本项目需要占用的新地水厂土地使用权价值)。工程设计总规模10万m3/d,其中一期建设土建规模10万m3/d,设备安装规模5万m3/d。白马井水厂远期扩建追加设备安装规模5万m3/d,二期扩建白马井水厂供水规模达到10万m3/d,本工程内容包括取水泵站、原水管线、净水厂和出厂配水干管。计划2016年6月30日开工,2017年7月工程开始试运营。
项目公司应负责特许经营区域内自来水管网的敷设,应满足供水普遍服务义务的要求。
- 污水处理项目
根据可研批复,污水处理项目总投资为23948.12万元(含征地拆迁费用2387.50、含进场污水主干管和临时道路投资1469.07万元、不含部分追加2万m3/d设备投资)。出水标准为一级A标。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规模为近期4万m3/d,远期规模为8万m3/d,主要生产构筑物土建按近期规模设备4万m3/d建设,设备按2万m3/d规模安装,附属构筑物按远期规模8万m3/d建设,进厂污水主管,管径d1350,长1776米,进厂临时道路宽6米,长395米。建设内容包括厂区各生产构筑物及附属构筑物土建工程、工艺设备安装工程、厂区道路和景观绿化工程、厂区电气工程、厂区自控及仪表工程。各项目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表5-1 儋州市滨海新区供排水一体PPP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设计规模 | 工艺 |
1 | 供水项目 | 新建滨海新区 白马井供水厂 | 一期:5万吨/日 二期:10万吨/日 | 主体工艺:絮凝沉淀+V形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 |
新建管网 |
|
| ||
2 | 污水处理项目 | 新建滨海新区 白马井污水厂 | 一期:4万吨/日 二期:8万吨/日 | 二级处理采用:改良A20 深度处理采用:二级出水+混凝沉淀+过滤+消毒 污泥处理采用:改性+深度脱水处理 |
新建管网 |
|
|
3管网建设
滨海新区规划用地59平方公里,计划到 2020 年,人口规模达到20万。目前滨海新区及王五镇供水工程覆盖面积小,自来水管网敷设率不高,只能部分满足白马井供水一期工程的需要。滨海新区污水管网现状只有滨海大道、中心大道、内环路、东二直路、西二直路、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横路敷设有雨污分流制的污水管道及白马井老城区已建有雨污合流的管道外,其它地块还没有污水管道,现状污水管网覆盖率约为30%左右,污水管网工程处在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中,预计到2020年污水管网覆盖率将提高到满足项目区域内供水和污水处理的需求。
另外,管网的建设是根据城镇建设的发展而进行敷设,建设太早则投资沉淀,增加成本;建设太慢则不能满足城市服务的需要。同时还会根据城市规划的调整而调整,现阶段很难将整个59平方公里供水和污水处理服务区域所需的管网进行设计、编制概算,以确定的概算金额进行竞争性磋商选择投资人。
因此,为解决项目所需管网后续建设、投资的需要,做到厂网协同建设发展,在滨海新区现有自来水管网和污水收集管网的基础上,明确由项目公司负责新增自来水管网和污水收集管网的投资建设非常必要。这也符合国家住建部推行的“厂网一体”的水务项目运行模式。本项目要求项目公司负责新增管网的投资和建设,进度不低于滨海新区的发展需要,2017年必须满足海花岛、启迪科技城等滨海新区重大项目的需求。
本次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一个社会投资人和儋州市农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农委”)一起在儋州市组建PPP项目公司,主要采用“BOT”方式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厂及其配套管网和污水厂及其配套管网,特许经营期结束时无偿移交给儋州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滨海新区供水设施的特许经营期为30年(不含建设期),从商业运营日开始。
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期为30年(不含建设期),从商业运营日开始。新增污水收集管网的使用费的支付时间为污水厂区特许经营期剩余年限,不足10按10年期支付。
- 投资人资格条件:
参与磋商的社会投资人应具备下述条件: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截至投标前(即不早于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整(或等值外币,下同);
3、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1个投资或运营管理城镇供水项目;社会资本或其控股的下属公司(包含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下属公司,下同)、社会资本的母公司(即最终对社会资本控股的公司,下同)、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业绩都可列为社会资本业绩。社会资本提供的业绩是其控股的下属公司及母公司、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的,需要提供社会资本与其控股的下属公司及母公司、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的关系证明(出资关系的工商查询函或经审计的公司年度报告、企业产权登记证明文件等)。
4、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1个投资或运营管理城镇污水处理项目;社会资本或其控股的下属公司、社会资本的母公司、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业绩都可列为社会资本业绩。社会资本提供的业绩是其控股的下属公司、母公司、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的,需要提供社会资本与其其控股的下属公司、母公司、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的关系证明(出资关系的工商查询函或经审计的公司年度报告、企业产权登记证明文件等)
5、关联方约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2016年 05 月 30 日至2016年 06 月 03 日08:30-17:30;
2、标书发售地点:http://218.77.183.48。
3、标书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12日 17:30:00(北京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 年 6 月 20 日9:3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磋商时间: 2016 年 6 月 20 日 9:30 时。
3、磋商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8 会议室
4、法人代表(境外企业为董事局主席,下同)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仅授权代表出席)并签名以示出席,法人到场需提供法人证明书;否则,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 磋商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伍佰万元整( ¥5000000.00元)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开标截止日期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支付形式(境内的公司由基本户转出,境外的公司由境外账户或其控股(包括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境内公司、境内分公司基本户转出):网上支付,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开标时提供相关转账凭证复印件或原件。
4、未按时、足额、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 其他说明
1、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的网站:
海南省政府服务中心网:http//www.hizw.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海南省财政厅网 http//www.hainan.gov.cn
海南省儋州市政务网:http://www.danzhou.gov.cn/dzgov/
2、采购人可能对本磋商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对报名的单位发布更正、修改或澄清公告。
- 投标人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4、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使用WinRAR 加密压缩);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儋州市农业委员会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98-36925922
传真:
联系地址:儋州市文化北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0898-68568122
传真:0898-68563586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苑路16号春江一号A12楼
邮编:57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