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省院电子卷宗系统平台建设(采购编号:GZSW16148FG1024)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7 11: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于2016年06月7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省院电子卷宗系统平台建设(201601-148001-0009)(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采购项目内容调整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更正事宜 1、原招标文件P2-6页 1.4★投标人所投产品(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升级服务器、存储系统)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且该证书在国家认监委网站www.cnca.gov.cn的查询结果须为有效状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3C认证证书及查询结果截图。 更正为: 1.4★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在验收时必须出具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以在产品外部加施认证标志作为验收依据之一。 2、原招标文件P2-6页 删除“1.5★投标人所投产品(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升级服务器、存储系统)必须已列入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所投产品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以供评委核验。须注意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 .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的最终版本为准,切勿使用预公示版本。如所投产品未能进入本清单的最终版本,则会被视为无效投标,请投标人务必留意相关政策及内容。投标人如有发现满足用户需求的设备未能列入清单的情况,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7月6日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省检察院本部 | 地址:珠江新城华强路 |
联系人:高先生 | 联系电话:020- 62108976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3号自编A1101、A1102、A1103、A1105、A1106、A1107、A1108、A1109 |
联系人:钟志 |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伍梁敏 | 联系电话:020-83592216-831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7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