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广播电视集团微波传输配件增补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微波传输配件增补
项目编号:2016-HCXJ-SH63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555591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6月2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6月2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微波传输配件增补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xjgg/201606/t20160623_6946133.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
接采购人通知,关于我司组织的“2016-HCXJ-SH632-微波传输配件增补”项目,现作如下更改:
一、询价通知书第8页资格性要求 “1、询价响应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按新政策执行。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响应。3、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厦门地区以外的询价响应供应商,在厦门应有能够提供售后服务的分公司或合作伙伴,能提供本地化技术服务,询价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属分公司的,应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在厦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属合作伙伴的,询价响应供应商应在询价响应文件提供以下材料:①、与合作伙伴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原件;②、厦门本地合作伙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加盖合作伙伴的公章);③、厦门合作伙伴的服务承诺(加盖公章)。”更改为“1、询价响应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按新政策执行。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响应。”
按询价通知书规定,本通知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之一,与询价通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询价通知书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电话为0592-5555912,传真为0592-5333807,否则视为贵司已收悉。
特此通知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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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司发来的<厦门华沧-关于2016-HCXJ-SH632-微波传输配件增补的更改通知>我司已收悉
特此回执
询价响应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期:2016年 月 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厦门广播电视集团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先生 0592-555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