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设备项目更改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4 16: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原公告为:4、购买招标文件费用:1200元(人民币)/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收取100元(人民币)并请自带U盘以便拷贝;招标文件不提供邮寄服务)。
投标人可按本公告的联系地址,携带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1、具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厨房设备生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更改为:4、购买招标文件费用:1200元(人民币)/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收取100元(人民币)并请自带U盘以便拷贝;招标文件不提供邮寄服务)。
投标人可按本公告的联系地址,携带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1、具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厨房设备生产或销售)、《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原招标文件为:
A标段:
1、具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厨房设备生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B标段:
1、具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厨房设备生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C标段:
1、具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厨房设备生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更改为:
1、具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厨房设备生产或销售)、《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B标段:
1、具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厨房设备生产或销售)、《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C标段:
1、具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厨房设备生产或销售)、《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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