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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CG-G2016061号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中心区市政设施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变更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6-06-24 16: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人:
现将ZFCG-G2016061号“中心区市政设施信息管理系统”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及其它要求“二、 其它要求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货物需求中所有产品的厂家技术证明文件并加盖生产厂家行政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变更为“二、其它要求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货物需求中标准规范建设、数据整理与入库、软件建设的厂家技术证明文件并加盖生产厂家行政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2、“第四部分投标人须知26.4.1.6.2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26分,下列每响应一项软件功能得2分,满分40分。1、标准规范建设;2、基础框架平台建设;3、道路信息管理子系统;4、桥梁信息管理子系统;5、燃气信息管理子系统;6、市政设施移动巡查子系统;7、系统集成与整合。”变更为“第四部分投标人须知26.4.1.6.2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25分,下列每响应一项软件功能得2.5分,满分40分。1、标准规范建设;2、基础框架平台建设;3、道路信息管理子系统;4、桥梁信息管理子系统;5、燃气信息管理子系统;6、市政设施移动巡查子系统。”





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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