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文化艺术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补充答疑文件
作者: 发布于:2016-06-24 09: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人:泰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址:泰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址:泰安市文化艺术中心
电话:0538-6992315
联系人:徐玉谦
二、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西首亚特尔山和院子53-6
邮编:271000
项目经理:马梅
电话:17705380599
电子邮件:qdxdgc@163.com
三、补充答疑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2.3.6.4.2技术文件编制要求:
(1)纸张以及打印要求:A4复印纸双面打印;
(2)页面、字体字号和页码要求:页边距:上2.4厘米、下2.4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字体字号:一级标题为黑体小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四号、正文为仿宋小四号字,行距为1.5倍行距;每页30行;页码从目录编起,使用小五号宋体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页码不在30行内;所有字体不得加粗、加黑、不得使用彩色字体,封面、封底均采用白色复印纸,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技术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设标图形;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投标人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以上内容去掉,技术部分采用明标的方式。
注:请各投标人收到本补充答疑后,在2小时内回函确认,在规定时限未回复视为同意和接受本答疑。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