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彩山苑社区二期工程施工招标答疑文件
宁阳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彩山苑社区二期工程施工
招标答疑文件
1、招标文件第9页“4、投标人须递交完整的电子版投标文件3份。”是指用U盘吗?若投两个标段,每个标段3个U盘共计6个,还是2个标段共用一个U盘,共计3个?
答:投标人每个标段须递交完整的电子版投标文件3份,两个标段就是6份完整的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和光盘均可。
2、因投标报价部分工程量需根据图纸自行计算,请提供电子版图纸。为绘制施工平面布置图,请提供总平面图。
答:提供电子版图纸,请在报名时所留邮箱查收。
3、因标段中有相同工作量楼号,是否单项工程报价表及其内部报表仅打印1个楼号,其余相同工作量楼号报价仅在项目汇总表中体现总价?
答:是。
4、投报两个标段时,因只能中一个标段,是否投标保证金仅交一份?项目管理班子共用一套?
答:投标保证金按标段分别缴纳,项目管理班子共用一套。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47页“10.4.1 变更估价原则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2003年《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价目表(2015年)及取费程序计算工程价款,并经相关部门评审确认后执行或由承包人提报单价,经发包人及相关部门确认后执行。” 与招标文件第17页“3.2.4本工程参照以下定额:
《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 16年版
《山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 16年版”
及第65页“2.15 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其他规费按鲁建办字[2016]20号文规定计取。”不同。
是否变更工程价格以与本工程投标报价相同价目表及取费一致?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47页“10.4.1 变更估价原则第(3)条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照招标文件第17页“3.2.4本工程参照以下定额:
《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 16年版
《山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 16年版”
的规定执行。社会保障费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6、幼儿园及(E段、H段、G-1、G-2、F-1、F-2)沿街楼装饰工程:普通门是否同夹板门暂估价?透明(含落地)钢化玻璃门是否同高层钢化玻璃门暂估价?塑钢中空玻璃窗、是否同塑钢中空玻璃平开窗暂估价?
答:(1)是,普通门同夹板门暂估价。
(2)否,透明(含落地)钢化玻璃门按560元/㎡计入。高层钢化安全玻璃门按高层材料暂估价一览表价格计入。
(3)是,塑钢中空玻璃窗同塑钢中空玻璃平开窗暂估价。
7、服务中心:塑钢中空玻璃窗、弧形塑钢中空玻璃窗是否同塑钢中空玻璃平开窗暂估价?塑钢中空平开门是否同塑钢中空玻璃推拉门暂估价?
答:(1)是,塑钢中空玻璃窗、弧形塑钢中空玻璃窗同塑钢中空玻璃平开窗暂估价。
(2)否,塑钢中空平开门按320元/㎡计入。
8、高层:塑钢门的暂估价是否同塑钢门联窗?空调检修PVC门是否有暂估价?
答:(1)否,同塑钢中空玻璃推拉门价格。
(2)有,空调检修PVC门按180元/㎡计入。
9、幼儿园(E段、H段、G-1、G-2 、F-1、F-2)沿街楼装饰工程:乙级防火门暂估价是否同高层?
答:是,乙级防火门暂估价同高层暂估价。
10、幼儿园装饰工程:楼梯地板砖无规格,内墙瓷砖无规格,幼儿园防滑地砖600*600,高层内墙砖300*400,多层、幼儿园、服务中心(E段、H段、G-1、G-2、F-1、F-2)沿街楼装饰工程内墙瓷砖无规格,清单中所有踢脚板无规格。暂估价是否都是30元/㎡?
答:楼梯地板砖规格按照图纸设计的楼梯尺寸自行确定规格;多层、幼儿园、服务中心(E段、H段、G-1、G-2、F-1、F-2)沿街楼同高层内墙砖规格一致300*400(材料暂估价一览表中厨房、卫生间内墙砖200*300,改为300*400,以本答疑为准);踢脚板规格高150mm;除幼儿园防滑地砖600*600外,内墙砖暂估价均为30元/㎡。
11、所有材料暂估价为含税单价,不在重复计取税金,这与招标文件第66页3.3.2条规定不一致?
答:所列的材料暂估价为市场价,税率为17%。执行增值税计价模式规定。
12、为避免资质外借,是否要求投标的项目班子成员进场?
答:只要求项目班子成员中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进场。
13、招标文件128页,施工组织设计装订要求第四条,密封条除加盖投标人公章外,是否还需要加盖法人私章?
答:密封条骑缝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8 工程款支付方式的内容与合同专用条款12.4工程款支付支付方式相关内容不同,请问以哪个支付方式为准?
答:以合同专用条款12.4工程款支付支付方式为准。
招 标 人: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各潜在投标人在接到本答疑文件后,需在两小时内回函确认,并将回执单通过邮件(将扫描件发送至sdakta@163.com)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告知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未回复的投标单位视为收到和认可本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