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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更换自动查询打印设备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3 15: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商丘师范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更换自动查询打印设备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发布信息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440 号

项目名称:商丘师范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更换自动查询打印设备项目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68

二、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630日上午900

现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78日上午900

    2、原招标文件第66页“二、评分细则

  1、投标报价(35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分。

1.1评标基准价: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

1.2 按四舍五入法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技术(41分)

2.1技术参数(26):

技术参数及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6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照判断所投设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非*号的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带*号的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为关键技术指标,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扣完为止。

2.2样品及样品演示(15):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及演示情况进行打分。

    投标人需按照校方要求对系统技术架构、操作的灵活性、教学运行、实践教学全流程管理等重点内容进行演示(具体演示范围参照招标文件建设内容要求),每有一项演示功能不满足,演示分数扣5分;有三项演示功能不满足,则现场演示部分不得分。现场没有提供演示得0分。

 3、商务(24分)

3.1投标人合同业绩(6分):

要求投标人提供年以201411日以后签订)已经完工并经过用户验收合格的合同业绩合同业绩要有平台、人事、学工、资产、一卡通系统等内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完整复印件四份,合同业绩应包含合同、设备清单、验收报告、用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每提供一份完全符合要求的合同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评标时带合同业绩原件备查)

3.2企业实力及资质(11分):

(1)具备软件企业认证资质,得1分;(评标时原件备查)

(2)具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评标时原件备查)

(3)投标人需提供学校原有数字化校园平台供应商的对接可行性证明,提供得4分;(评标时原件备查)

(4)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若所投产品为成熟产品,请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两者齐全的,得1分,缺少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评标时原件备查)

(5) 投标人提供平台、人事、学工、资产、一卡通软件著作权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得4分 缺一项不得分。(评标时原件备查)

3.3售后服务(7分):

投标人不能仅限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人有义务提供自己的最全面最周到的售后服务。

完全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得基本分3分;售后服务要求条款如有优于招标文件的,视服务优越情况适当加0-1分。

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每延长一年加1分。质保期少于招标文件的,售后服务得0分;其他每有一项售后服务要求条款未响应的,在以上售后服务得分基础上扣1分,售后服务分扣完为止。

现更正为:“1、投标报价(3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

1.1评标基准价: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

1.2 按四舍五入法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技术(51分)

2.1技术参数(26):

技术参数及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6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照判断所投设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非*号的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带*号的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为关键技术指标,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需对系统重点要求的内容进行演示,若技术响应情况中已应答,演示功能有一项不能满足,演示分数和技术指标响应情况的分数将同步扣分。

2.2兼容对接方案(5)

本教务管理系统要应用于学校原有数字化校园平台上,因此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能与学校原有数字化校园平台兼容对接,并能提供兼容对接可行性解决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兼容对接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评分。

2.3样品及样品演示(20):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及演示情况进行打分。

投标人需按照校方要求对系统技术架构、操作的灵活性、教学运行、实践教学全流程管理等重点内容进行演示(具体演示范围参照招标文件建设内容要求),每有一项演示功能不满足,演示分数扣5分;有三项演示功能不满足,则现场演示部分不得分。现场没有提供演示得0分。

3、商务(19分)

3.1投标人合同业绩(9分):

要求投标人拥有丰富的教务管理系统建设经验,能提供近两年以201411日以后签订)签订的合同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80)完整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得1.5分;此项最高得9分。合同业绩应为教务管理系统合同,并包含设备清单、用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的信息。(评标时带合同业绩原件备查)

3.2企业实力及资质(3分):

(1)具备软件企业认证资质,得1分;(评标时原件备查)

(2)具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评标时原件备查)

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两者齐全的,得1分,缺少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评标时原件备查)

3.3售后服务(7分):

投标人不能仅限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人有义务提供自己的最全面最周到的售后服务。

完全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得基本分3分;售后服务要求条款如有优于招标文件的,视服务优越情况适当加0-1分。

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每延长一年加1,最多得3。质保期少于招标文件的,售后服务得0分;其他每有一项售后服务要求条款未响应的,在以上售后服务得分基础上扣1分,售后服务分扣完为止。

 3、原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

     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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