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评审预选目录库入库单位选定公开招标结果补充公告-WPZB2016-14
一、项目编号:WPZB2016-14-3
二、武平县财政局评审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7-3333379 13507543886
三、集中采购机构:武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97-3239898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平川镇教育路
市民服务中心内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号楼四楼
邮编:364300
四、评审结论:
1、《武平县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评审预选目录库》入库单位公开招标方案中“一、投标人资格条件6.须具有国家或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公司注册所在地在福建省且在龙岩设有分支机构(或注册地在龙岩)的企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的规定。
2、《武平县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评审预选目录库》入库单位公开招标方案中“三、入库资格确认:本次招标采用随机抽取法进行评审,在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招标书作出实质性响应的造价咨询代理服务机构中,公开随机抽取四名为中标单位,并向其发出造价咨询代理服务机构中标通知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的规定。
评审委员会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文件“第四条:妥善处理评审中的特殊情形中的评审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的规定,作出以下决定:
1、原两次评审结果无效,废标。
2、建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