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园林管理局宁波市园林管理局植物管理机械采购的补充公告
宁波市园林管理局宁波市园林管理局植物管理机械采购的补充公告 | |||||||
公告次数:2 | |||||||
发布日期:2016-06-22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宁波市园林管理局宁波市园林管理局植物管理机械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NBKX-2016008 | ||||||
二、项目概况: |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技术要求:
五、本项目采购预算87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二) 特定条件 (1)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本地区授权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三、补充事项: |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22日至 2016年6月29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 2、发售地点: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盛海路66弄29号3楼)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凭原招标文件置换竞争性磋商文件) 联系人:宋释科 周晓海 陈浩 联系电话:0574-83885614 传真:0574-87300371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组织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应该提供书面声明) 2、企业营业执照; 3、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本地区授权书; 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八、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原已提交的继续有效) 2、磋商供应商应于2016年6月29日16:30时前缴入银行;各磋商供应商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然后将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传真给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574-87300371)。 帐户名称: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明州支行; 银行帐号: 33010122000451077。 3、磋商时须提供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磋商保证金收据。(磋商时凭银行回执单原件与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置换) 九、磋商时间:2016年7月4日下午14:00。 十 、磋商地点: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盛海路66弄29号3楼开标大厅);没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磋商。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二、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公告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采购人:宁波市园林管理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园路188号 联系人:张侃 联系电话:0574-87362081 邮编:315000 代理机构: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盛海路66弄29号三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宋释科 周晓海 陈浩 联系电话:0574-83885614 18957872088 传真:0574-87300371 邮编:315010 十三、特别提醒:磋商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磋商供应商将不能有效进入磋商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磋商供应商自己负责。 十四、其他要求: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2011年6月1日至今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磋商供应商投标资格。“告知函”由磋商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 | ||||||
附件:宁波园林局植物管理机械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_2016622174941.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