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口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公告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海口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HKZJ2016PPP-0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898-6870584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6月1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6月2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海口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
原公告地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做如下澄清:
1、关于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澄清
本项目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改为“2016年6月27日上午9:30”,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相应更改为“2016年6月27日上午9:00至9:30”,磋商开始时间相应更改为“2016年6月27日上午9:30”。
2、关于保证金的提交的澄清
磋商保证金可以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提交保函的,保函须由国内商业银行开具,可按银行常规保函格式,当场查验保函原件并由咨询机构收执。
建设期履约保证金、运营维护履约保证金及移交维修保证金均可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3、关于报价标的的澄清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申请人须知中第20条报价方式中“标的Ⅱ:项目公司自有资金平均年化收益率。即以项目公司自有资金(即实收资本15亿元)为基数计算的、预期在运营期(2021-2035)内实现的平均年化收益率。以 %形式报价(保留小数点后1位),该项报价必须小于5.8%;”澄清为“标的Ⅱ:项目公司自有资金(扣除用于征地拆迁的自有资金)平均年化收益率。即以项目公司自有资金减去标的Ⅲ用于征地拆迁的自有资金为基数计算的、预期在运营期(2021-2035)内实现的平均年化收益率。以 %形式报价(保留小数点后1位),该项报价必须小于5.8%”。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到自有资金收益率均以上述表述为准。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申请人须知中第20条报价方式中“标的Ⅲ:用于征地拆迁的资金的平均年化收益率。若本项目发生征地拆迁费用,须由项目公司承担。该项报价指以征地拆迁费用为基数计算的、预期在运营期(2021-2035)该部分资金的平均年化收益率。以 %形式报价(保留小数点后1位),该项报价必须小于7.9%;”澄清为“标的Ⅲ:用于征地拆迁的自有资金的平均年化收益率。若本项目发生征地拆迁费用,须由项目公司承担。该项报价指以用于征地拆迁的自有资金(自有资金×征地拆迁费/项目总投资)为基数计算的、预期在运营期(2021-2035)该部分资金的平均年化收益率。以 %形式报价(保留小数点后1位),该项报价必须小于7.9%”。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到用于征地拆迁资金的收益率均以上述表述为准。
4、关于设计业绩评分标准的澄清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第35节评分细则表中项目业绩要求:“2013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承担过单个合同额不少于3000万或工程概算投资不少于10亿元的综合管廊、隧道、地铁工程的设计项目,每1项得1分,最多3分;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但不足3000万元或工程概算2亿元以上但不足10亿元的综合管廊、隧道、地铁工程的设计项目,每项0.5分,最多2分。以合同为准。应为单一申请人(或联合体负责工程设计的成员)的业绩。”
澄清为:“承担过单个设计合同额不少于3000万或工程概算投资不少于10亿元的综合管廊、隧道、地铁工程的设计项目,每项得1分;设计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但不足3000万元或工程概算2亿元以上但不足10亿元的综合管廊、隧道、地铁工程的设计项目,每项得0.5分。项目设计业绩得分总计最多5分。以合同为准。应为单一申请人(或联合体负责工程设计的成员)的业绩。”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海口市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方式:庄先生0898-6870584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深圳市万德公共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1881891031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