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山丹县滨河路胜利街路灯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山丹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山丹县滨河路胜利街路灯改造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首次公告日期为2016年06月16日,招标文件编号:SDJYB160616097,现将招标公告内容更正如下:
1.原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第四条: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经营许可证;现更正为:该项目仅限生产厂家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2.原公告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 6 月16日至2016 年 6月20 日上午 9:00-11:30 ,下午15:00-17:30 (节假日不除外);现更正为2016年 6 月 20 日至2016 年 6月 24 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节假日不除外)。
3.原公告中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7月7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现更正为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7月12日08时30分至 09时00分。
4.原公告中开标时间:2016年 7 月 7 日 15 时 00 分;现更正为:2016年 7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5.其余内容不变。
6.项目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方:山丹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 : 孙国华 联系电话:13830696075
地 址:山丹县统办二号楼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波 联系电话:0936-8584888
地 址:张掖市汽车东站津田宾馆院内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 06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