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敦煌市肃州镇人民政府国道215线两侧环境整治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0 15: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酒泉市敦煌市肃州镇人民政府国道215线两侧环境整治项目
更正公告
甘肃金诚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敦煌市肃州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酒泉市敦煌市肃州镇人民政府国道215线两侧环境整治项目”以公开方式进行采购,首次公告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现做如下更正:
原公告内容: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现更正为: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及地址:
(1)采购人:敦煌市肃州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庄春燕 联系电话:15349062578
地址:敦煌市肃州镇魏家桥二组
(2)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金诚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祁丽娟 联系电话:0937-8888165 18089378165
地址:敦煌市银河小区7号楼1单元2楼东户
甘肃金诚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20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