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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监局食检所实验室能力提升仪器设备购置专项(一)更正公告(2)

作者: 发布于:2016-06-20 12: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于2016年06月20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市食品药监局食检所实验室能力提升仪器设备购置专项(一)(GZGK16D230A0647Z)(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修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  更正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4   37.2    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现更正为:

“评标委员会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的“32.2.1现更正为:

 32.2.1  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最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排序推荐二位中标候选人。”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的“32.3.1现更正为:

 32.3.1  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别首先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各评委的技术或商务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或商务评分。然后,评出投标人的价格评分。将各投标人的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将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的“37.2现更正为:

37.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名次按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评标价相同的,名次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751430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食品检验所地址:广州市三元里大道棠新西街58号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20-8631023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
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020-8768316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杨小姐联系电话:020-87683165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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