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济宁经济开发区PPP(现代物流项目)投资咨询费用项目”的澄清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6-06-17 17: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于“济宁经济开发区PPP(现代物流项目)投资咨询费用项目”的澄清通知
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企业财务状况”一项,现变更为“具有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原件的得3分,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以年度审计报告原件为准)。”
采 购 人:济宁商贸物流园区
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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