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E网通信息平台项目更正公告
宁津县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E网通信息平台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宁津县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E网通信息平台项目
二、项目编号:0677-ZCC160624-887/S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6月17日
四、变更内容:
(1)公告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具有“软件产品认证证书”和“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现变更为: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具有“软件产品认证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磋商文件变更内容:
原文件内容:
P11页: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八、磋商(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P21页:第三章 项目说明:相关配套设备清单:指纹静脉识别仪数量为2套;显示屏参数:夏普55英寸标准.
现变更为:
P11页: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八、磋商(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的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P21页:第三章 项目说明:相关配套设备清单:指纹静脉识别仪数量为20套;显示屏参数:55英寸标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宁津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宁津县
联系人:李宁 联系方式: 0534-301190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系人:纪可馨 联系方式:0635-2185808/15864389607
此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附招标文件最终稿:http://yun.baidu.com/share/link?shareid=2631490814&uk=979445306